[發明專利]移動通信系統、無線網絡控制站、移動臺及無線基站無效
| 申請號: | 200580038259.4 | 申請日: | 2005-11-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057517A | 公開(公告)日: | 2007-10-17 |
| 發明(設計)人: | 臼田昌史;安尼爾·尤密斯;中村武宏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NTT都科摩 |
| 主分類號: | H04Q7/38 | 分類號: | H04Q7/38;H04L12/56;H04L29/08 |
| 代理公司: | 中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人: | 汪惠民 |
| 地址: | 日本國***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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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移動 通信 系統 無線網絡 控制站 無線 基站 | ||
1.一種移動通信系統,其構成為:數據發送端裝置根據從數據接收端裝置發送來的送達確認信號,使用數據信道及控制信道將發送數據塊進行重傳,對重傳的所述發送數據塊采用軟合并,其特征在于,
所述數據發送端裝置可以將所述發送數據塊的重傳次數設定為0次。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數據發送端裝置在下行鏈路的擁擠度高于規定閾值的情況下,將所述發送數據塊的重傳次數設定為0次。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移動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
在將所述發送數據塊的重傳次數設定為0次的情況下,所述數據接收端裝置不發送所述送達確認信號。
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移動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
在將所述發送數據塊的重傳次數設定為0次的情況下,所述數據接收端裝置通過將所接收到的該發送數據塊不存儲在重傳控制用存儲器中而是刪除,從而不采用軟合并。
5.一種無線網絡控制站,其用于移動通信系統中,該移動通信系統構成為:移動臺根據從無線基站發送來的送達確認信號,使用數據信道及控制信道將發送數據塊進行重傳,該無線基站對重傳的所述發送數據塊采用軟合并,其特征在于,具備:
指示部,其向所述移動臺指示將所述發送數據塊的重傳次數設定為0次。
6.一種無線網絡控制站,其用于移動通信系統中,該移動通信系統構成為:無線基站根據從移動臺發送來的送達確認信號,使用數據信道及控制信道將發送數據塊進行重傳,該移動臺對重傳的所述發送數據塊采用軟合并,其特征在于,具備:
指示部,其向所述無線基站指示將所述發送數據塊的重傳次數設定為0次。
7.根據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無線網絡控制站,其特征在于,
所述指示部在下行鏈路的擁擠度高于規定閾值的情況下,指示將所述發送數據塊的重傳次數設定為0次。
8.一種移動臺,其用于移動通信系統中,該移動通信系統構成為:所述移動臺根據從無線基站發送來的送達確認信號,使用數據信道及控制信道將發送數據塊進行重傳,該無線基站對重傳的該發送數據塊采用軟合并,其特征在于,
該移動臺構成為可以將所述發送數據塊的重傳次數設定為0次。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移動臺,其特征在于,
在下行鏈路的擁擠度高于規定閾值的情況下,將所述發送數據塊的重傳次數設定為0次。
10.根據權利要求8或9所述的移動臺,其特征在于,
在將所述發送數據塊的重傳次數設定為0次的情況下,不接收從所述無線基站發送來的所述送達確認信號。
11.一種無線基站,其用于移動通信系統中,該移動通信系統構成為:所述無線基站根據從移動臺發送來的送達確認信號,使用數據信道及控制信道將發送數據塊進行重傳,該移動臺對重傳的該發送數據塊采用軟合并,其特征在于,
該無線基站構成為可以將所述發送數據塊的重傳次數設定為0次。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無線基站,其特征在于,
在下行鏈路的擁擠度高于規定閾值的情況下,將所述發送數據塊的重傳次數設定為0次。
13.根據權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無線基站,其特征在于,
在將所述發送數據塊的重傳次數設定為0次的情況下,不接收從所述移動臺發送來的所述送達確認信號。
14.一種無線基站,其用于移動通信系統中,該移動通信系統構成為:移動臺根據從所述無線基站發送來的送達確認信號,使用數據信道及控制信道將發送數據塊進行重傳,該無線基站對重傳的該發送數據塊采用軟合并,其特征在于,
在將所述發送數據塊的重傳次數設定為0次的情況下,通過將所接收到的該發送數據塊不存儲在重傳控制用存儲器中而是刪除,從而不采用軟合并。
15.一種移動臺,其用于移動通信系統中的無線基站,該移動通信系統構成為:所述無線基站根據從所述移動臺發送來的送達確認信號,使用數據信道及控制信道將發送數據塊進行重傳,該移動臺對重傳的所述發送數據塊采用軟合并,其特征在于,
在將所述發送數據塊的重傳次數設定為0次的情況下,通過將所接收到的該發送數據塊不存儲在重傳控制用存儲器中而是刪除,從而不采用軟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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