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信息處理設備、信息存儲媒體、內容管理系統、數據處理方法、以及計算機程序無效
| 申請號: | 200580037787.8 | 申請日: | 2005-08-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053200A | 公開(公告)日: | 2007-10-10 |
| 發明(設計)人: | 上田健二朗;大石丈於;大澤義知;村松克美;加藤元樹;高島芳和 | 申請(專利權)人: | 索尼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4L9/32 | 分類號: | H04L9/32;G11B20/10;G06F21/24;G11B20/12;G09C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 代理人: | 黃小臨;王志森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信息處理 設備 信息 存儲 媒體 內容管理 系統 數據處理 方法 以及 計算機 程序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信息處理設備、信息存儲媒體、內容管理系統、數據處理方法以及計算機程序。更具體地講,本發明涉及一種可以實現對要求內容使用管理的各種內容的每個分段的數據單元的管理、并且可以有效并可靠地執行對內容篡改的檢查的信息處理設備、信息存儲媒體、內容管理系統、數據處理方法、以及計算機程序。?
背景技術
可以把各種類型的軟件數據(以下,將它們稱為“內容(內容)”)作為數字數據存儲在存儲媒體中,其中,所述軟件數據諸如音樂等的音頻數據、電影等的圖像數據、游戲程序、以及各種應用程序。存儲媒體的例子包括使用藍激光的藍光盤、DVD(數字多功能盤)、MD(微型盤)、以及CD(緊密盤)。具體地,使用藍激光的藍光盤為高密度可記錄盤,并且可以記錄作為高質量數據的大量視頻內容。?
數字內容存儲在以上所描述的各種信息存儲媒體(存儲媒體)中,并且提供給用戶。用戶使用他們自己的回放設備,諸如PC(個人計算機)以及盤播放器,來回放和使用內容。?
對于許多內容,例如音樂數據和圖像數據,其創建者或銷售者通常具有發行人身份等。因此,對于內容的發行,總體上,施加一定使用限制,即,僅準許經過授權的用戶使用這些內容,以防止未經授權的拷貝等。?
數字記錄設備和存儲媒體的使用,允許重復地進行記錄與回放,而沒有例如視頻與音頻的劣化。因此,引發了許多問題:通過因特網發行未經授權的拷貝的內容,包含拷貝內容的所謂“盜版盤”即CD-R盤等的流通、以及存儲在PC等的硬盤中的拷貝內容的使用正在蔓延。?
DVD或大容量存儲媒體,例如,近些年開發的、利用藍激光的存儲媒體,允許例如一至多部電影的大量數據作為數字信息記錄在一個媒體。當記錄視?頻信息等從而數字信息變得可用時,未經授權的拷貝的防止、以及對版權持有者的保護,成為越來越重要的問題。目前,為了防止對數字數據的這樣未經授權的拷貝,把各種用于防止非法拷貝的技術實際地并入了數字記錄設備和存儲媒體。?
例如,DVD播放器使用一種內容擾頻系統(內容擾頻系統)。在該內容擾頻系統中,視頻數據、音頻數據等被加密,并記錄在DVD-ROM(只讀存儲器),并且,用于對加密的數據進行解密的密鑰被分配給經許可的DVD播放器。把許可分配給其設計符合預定操作規則的DVD播放器,其中所述操作規則規定例如不可進行未經授權的拷貝。因此,經許可的DVD播放器使用所分配給的密鑰,以對記錄在DVD-ROM中的加密的數據進行解密,從而能夠從DVD-ROM回放視頻與音頻。?
另一方面,由于不具有許可的DVD播放器不具有對加密的數據進行解密的密鑰,所以其不能夠對記錄在DVD-ROM中的加密的數據進行解密。在此方式下,在內容擾頻系統的配置中,不滿足許可所要求條件的DVD播放器,不能夠回放其中記錄了數字數據的DVD-ROM,從而防止了未經授權的拷貝。?
作為一種用于消除未經授權的內容使用的方案,針對執行內容回放的信息處理設備(回放設備),提出一種其中檢查內容篡改的存在/不存在的控制配置。在此方案中,僅當確認內容未被篡改時,才準許內容回放,當確定已篡改內容時,不執行內容回放。?
例如,專利文獻1公開了這樣一種控制配置:其中,混雜(hash)值根據將加以回放的內容文件來計算,并且與所準備的比較混雜值,即根據合法內容數據預先計算的比較混雜值,進行比較。當新確定的混雜值與比較混雜值相匹配時,則確定內容未被篡改,而且過程前進至內容回放處理。?
然而,當如以上所描述的,執行根據內容確定混雜值的處理時,用作用于確定混雜值的源數據的內容數據量大時,計算所需的處理負載和處理時間量變得很大。目前,由于增強了運動圖像數據的質量,因此其中每個內容幾GB(吉比特,gigabyte)至幾十GB的數據量的情況日趨增多。當由執行內容回放的用戶裝備根據大量數據執行對內容的混雜值確定處理時,存在著這樣的問題:增大了用戶裝備所需的數據處理能力,增大了內容驗證所需的時間量,從而不能有效執行內容回放處理。?
[專利文獻1]日本未經審查的專利申請公報No.2002-358011?
發明內容
本發明要解決的問題?
鑒于這樣的情況作出本發明,本發明的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信息處理設備、信息存儲媒體、內容管理系統、數據處理方法、以及計算機程序,其允許在存儲在信息存儲媒體上的內容的使用期間,有效執行內容篡改檢查處理,在所述信息存儲媒體中,存儲要求諸如版權管理等的使用管理的各種內容。?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索尼株式會社,未經索尼株式會社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580037787.8/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信息記錄介質、信息記錄方法、信息記錄設備、信息再現方法和信息再現設備
- 信息記錄裝置、信息記錄方法、信息記錄介質、信息復制裝置和信息復制方法
- 信息記錄裝置、信息再現裝置、信息記錄方法、信息再現方法、信息記錄程序、信息再現程序、以及信息記錄介質
- 信息記錄裝置、信息再現裝置、信息記錄方法、信息再現方法、信息記錄程序、信息再現程序、以及信息記錄介質
- 信息記錄設備、信息重放設備、信息記錄方法、信息重放方法、以及信息記錄介質
- 信息存儲介質、信息記錄方法、信息重放方法、信息記錄設備、以及信息重放設備
- 信息存儲介質、信息記錄方法、信息回放方法、信息記錄設備和信息回放設備
- 信息記錄介質、信息記錄方法、信息記錄裝置、信息再現方法和信息再現裝置
- 信息終端,信息終端的信息呈現方法和信息呈現程序
- 信息創建、信息發送方法及信息創建、信息發送裝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