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壓縮機的噪音抑制有效
| 申請號: | 200580033201.0 | 申請日: | 2005-09-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091060A | 公開(公告)日: | 2007-12-19 |
| 發明(設計)人: | D·M·洛克威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開利公司 |
| 主分類號: | F04B39/00 | 分類號: | F04B39/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曹若;廖凌玲 |
| 地址: | 美國康***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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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壓縮機 噪音 抑制 | ||
1.一種壓縮機,其包括:
殼體;
具有第一轉動軸線的第一轉子;
具有第二轉動軸線并與所述第一轉子嚙合的第二轉子;
具有第三轉動軸線并與所述第一轉子嚙合的第三轉子;
排氣壓力腔;
在所述排氣壓力腔下游的消聲器;
在所述排氣壓力腔內的中心體,該中心體具有:
外表面;
至少一個內容積;和
在所述外表面上提供所述內容積與所述排氣壓力腔的內部之 間的連通的至少一個端口,其中所述至少一個端口被定向成垂直于壓 縮機排氣流,
其中,所述至少一個內容積不通向所述消聲器,以使得排氣流不 流動穿過所述中心體進入所述消聲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壓縮機,其特征在于:
所述中心體和所述第一轉子是同軸。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壓縮機,其特征在于:
所述中心體外表面是大致呈截頭圓錐體形狀的。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壓縮機,其特征在于:
所述中心體的下游部分的直徑比所述中心體上游部分的直徑至 少大10%。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壓縮機,其特征在于:
所述中心體的外表面朝向所述消聲器方向基本上漸展。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壓縮機,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心體基本 上由模制塑料、聚合體泡沫、和膨脹顆粒材料中的至少一種構造成。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壓縮機,其特征在于:還具有
第一和第二所述內容積;和
第一所述端口與所述第一內容積相連通且第二所述端口與所述 第二內容積相連通。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壓縮機,其特征在于:
當圍繞所述第一轉動軸線測量時,所述第一端口基本上與所述第 二轉動軸線對準;和
當圍繞所述第一轉動軸線測量時,所述第二端口基本上與所述第 三轉動軸線對準。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壓縮機,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和第二內容積以及所述第一和第二端口提供第一和第 二赫爾姆霍茨共振器。
10.一種對權利要求1所述壓縮機進行工程配置的方法,其包 括:
用于脈沖測量在目標頻率處的音強;和
選擇所述至少一個內容積或所述至少一個端口中的至少一 個參數以獲得所述音強的所需水平。
11.一種用于再制造壓縮機或重新配置所述壓縮機結構的方法, 其包括:
提供初始的這種壓縮機或結構,其具有:
外殼;
具有第一轉動軸線的第一轉子;
具有第二轉動軸線并與所述第一轉子嚙合的第二轉 子;
具有第三轉動軸線并被所述第一轉子嚙合的第三轉 子;和
排氣壓力腔;和
在所述排氣壓力腔中的中心體內設置赫爾姆霍茨共振器,該 中心體具有:
外表面;
至少一個內容積;和
在所述外表面上提供所述內容積與所述排氣壓力腔的 內部之間的連通的至少一個端口,其中所述至少一個端口被定向成垂 直于壓縮機排氣流。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排氣壓力腔中的中心體內設置赫爾姆霍茨共振器的 步驟,使得所述赫爾姆霍茨共振器定位在消聲器上游且在軸承殼體元 件下游的中心體內并連接所述軸承殼體元件到所述消聲器。
13.如權利要求11所述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排氣壓力腔中的中心體內設置赫爾姆霍茨共振器的 步驟,使得第一和第二這種赫爾姆霍茨共振器定位在消聲器上游的中 心體中。
14.如權利要求11所述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排氣壓力腔中的中心體內設置赫爾姆霍茨共振器的 步驟,使得所述殼體和所述第一、第二、和第三轉子基本不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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