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廢舊硫化橡膠的再生法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101987000000611 | 申請日: | 1987-02-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04276B | 公開(公告)日: | 1989-05-24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李光祖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昆明市宜良橡膠廠 |
| 主分類號: | 分類號: | ||
| 代理公司: | 云南省專利事務所 | 代理人: | 旃習涵;趙云 |
| 地址: | 云南省*** | 國省代碼: | 云南;53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廢舊 硫化橡膠 再生 | ||
1、一種廢舊硫化橡膠的再生法,工序為首先對廢舊硫化橡膠分類,又將各類廢膠破碎成小于或等于-36目的膠末,再將膠末同松焦油、廢變壓器油、松香或苯胺混在一起,在開煉機中混煉,本方法的特征是:
(1)上述的混煉過程中加入的添加劑還有用天然植物-楊梅、橄欖、橡膠和茍皮樹的根和皮干餾而成的樹脂,
(2)將混煉完的膠料放入遠紅外線加熱箱內(nèi)進行加熱膠硫,
(3)對已脫硫的膠料進行精煉,精煉過程中加入分散劑硬脂酸。
2、按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廢舊橡膠再生方法,其特征是混煉時各配料所占重量比例為:
廢舊膠末100 天然、樹脂3.5~8
松焦油2~5 廢變壓器油1.5~2
松香1~2或苯胺0.3~0.5。
3、按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廢舊橡膠再生方法,其特征是膠料加熱脫硫溫度為150~170℃,遠紅外線加熱箱內(nèi)各處溫差為1~2℃,加熱時間3~6小時。
4、按權(quán)利要求1、2或4所述的廢舊橡膠再生方法,其特征在于膠料精煉時加入的硬脂酸比例為:100份重量的膠料中加入1.5份重量的硬脂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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