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滾輪式可逆活動扳手無效
| 申請號: | 02206633.0 | 申請日: | 2002-02-22 |
| 公開(公告)號: | CN2530779Y | 公開(公告)日: | 2003-01-15 |
| 發明(設計)人: | 吳傳福 | 申請(專利權)人: | 吳傳福 |
| 主分類號: | B25B13/16 | 分類號: | B25B13/16 |
| 代理公司: | 中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人: | 湯保平 |
| 地址: | 臺灣省*** | 國省代碼: | 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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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輪式 可逆 活動 扳手 | ||
1.一種滾輪式可逆活動扳手,其特征在于,包含有:
一把手,其一端具有一固定顎以及一滑槽;該固定顎設有至少一容室,其一側具有一開口;該容室內具有一導引軌道,其在靠近該固定顎外端的一側具有一檔止部;該滑槽頂端開口的二側各具有一軌道面;
一活動顎,其一端以可滑動的方式容設于該把手的滑槽中;
一用以驅動該活動顎朝向接近與遠離該固定顎的方向移動的調整螺桿;
一驅動滾輪,設于該固定顎的容室中,該驅動滾輪抵靠于該導引軌道,并沿著該導引軌道移動,該驅動滾輪具有一部份由該容室的開口向外伸出而面向該活動顎,以及
至少一彈性件,設于該固定顎與該驅動滾輪之間,提供該驅動滾輪一概朝向該活動顎外端方向的彈力,該轉動件抵靠于該固定顎的檔止部,而該驅動滾輪受外力作用使該驅動滾輪朝向該固定顎內端的方向移動。
2.依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滾輪式可逆活動扳手,其特征在于,其中該固定顎開設有一缺口,二蓋片固定于該固定顎的二側,令該缺口形成前述的容室。
3.依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滾輪式可逆活動扳手,其特征在于,其中該蓋片的內端具有一凹槽,該彈性件容設于該凹槽中,其一端抵靠于該固定顎,而另一端抵靠于該驅動滾輪的軸柱。
4.依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滾輪式可逆活動扳手,其特征在于,其中該蓋片的內端具有一凹槽,該彈性件容設于該凹槽中,該蓋片是以至少一銷令其固定于該固定顎上,令該彈性件的一端抵靠于該銷,而另一端抵靠于該驅動滾輪的軸柱。
5.依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滾輪式可逆活動扳手,其特征在于,其中該容室的側壁上至少具有一導槽,該驅動滾輪具有一軸柱,容設于該導槽中。
6.依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滾輪式可逆活動扳手,其特征在于,其中該蓋片上具有一導槽,該驅動滾輪具有一軸柱,容設于該導槽中。
7.依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滾輪式可逆活動扳手,其特征在于,其中該把子具有一揚升軌道,由該軌道面延伸至該固定顎。
8.依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滾輪式可逆活動扳手,其特征在于,其中該固定顎具有一溝槽,其一端延伸至該容室,該驅動滾輪具有一定位槽,該彈性件容設于該溝槽中,令其一端抵靠于該固定顎,而另一端抵靠于該驅動滾輪的定位槽。
9.依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滾輪式可逆活動扳手,其特征在于,其中該驅動滾輪的環面上具有一齒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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