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輪狀病毒基因重配株有效
| 申請號: | 02117686.8 | 申請日: | 2002-05-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396258A | 公開(公告)日: | 2003-02-12 |
| 發明(設計)人: | 白植生;朱偉文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諾泰科華生物技術開發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12N7/01 | 分類號: | C12N7/01;C12N15/33;A61K39/12;C12Q1/7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100089 北京市海***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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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輪狀病毒 基因 重配株 | ||
1.??一組輪狀病毒基因重配株,其特征在于該組基因重配株以羔羊輪狀病毒dsRNA基因組為遺傳背景,攜帶有人輪狀病毒(G1,G2,G3或G4血清型)VP7中和抗原蛋白編碼基因片段(第7,8,或9基因片段),和/或VP4中和抗原蛋白編碼基因片段(第4基因節段),或兼有人輪狀病毒的另一個基因片段。
2.??權利要求1的一組輪狀病毒基因重配株,其特征在于以羔羊輪狀病毒NT株(G10型)dsRNA基因組為遺傳背景,即含有羔羊輪狀病毒dsRNA基因組中的8個以上基因片段,但編碼VP7中和抗原的第9基因片段除外。
3.??權利要求1的一組輪狀病毒基因重配株,其特征在于含有人輪狀病毒(G1,G2,G3或G4血清型)dsRNA基因組中的VP7中和抗原蛋白編碼基因片段(第7,8,或9基因片段),和/或VP4中和抗原蛋白編碼基因片段(第4基因節段),和/或兼有人輪狀病毒dsRNA基因組的另一個其它基因片段,即該組輪狀病毒基因重配株所含人輪狀病毒dsRNA基因組的基因片段不超過3個。
4.??如權利要求1,2,和3中所述的輪狀病毒基因重配株,其中的一個親本株,即對人弱毒的動物輪狀病毒,是天然發生和分離的羔羊輪狀病毒(NT株)。
5.??如權利要求1,2,和3中所述的輪狀病毒基因重配株,其中另一個親本株,即人輪狀病毒G1,G2,G3或G4血清型VP7(和/或VP4)中和抗原蛋白的供體,選自人輪狀病毒VP7血清型G1,VP7血清型G2,VP7血清型G3,VP7血清型G4,均為已知的國際實驗室標準參考株。
6.??權利要求1至3的一組輪狀病毒基因重配株中,含有特定的人輪狀病毒(G1,G2,G3或G4血清型)dsRNA基因組中的第7,或8,或9基因片段,即編碼VP7中和抗原蛋白基因片段。
7.??權利要求1至3的一組輪狀病毒基因重配株中,含有羔羊—人輪狀病毒G1型基因重配株,即NT1輪狀病毒基因重配株。
8.??權利要求1至3的一組輪狀病毒基因重配株中,含有羔羊—人輪狀病毒G2型基因重配株,即NT2輪狀病毒基因重配株。
9.??權利要求1至3的一組輪狀病毒基因重配株中,含有羔羊—人輪狀病毒G3型基因重配株,即NT3輪狀病毒基因重配株。
10.權利要求1至3的一組輪狀病毒基因重配株中,含有羔羊—人輪狀病毒G4型基因重配株,即NT4輪狀病毒基因重配株。
11.權利要求1至3和7至10中的任何一項輪狀病毒基因重配株用于制備輪狀病毒疫苗,預防輪狀病毒性腹瀉的用途。
12.權利要求1至3和7至10中的任何一項輪狀病毒基因重配株用于制備輪狀病毒抗原和抗體的用途。
13.權利要求1至3和7至10中的任何一項輪狀病毒基因重配株用于制備輪狀病毒診斷試劑的用途。
14.權利要求1至3和7至10中的任何一項輪狀病毒基因重配株用于同其他輪狀病毒進行基因再重配的用途。
15.權利要求以羔羊輪狀病毒NT株dsRNA基因組為遺傳背景,選育和組建與任何其他人輪狀病毒G血清型毒株dsRNA基因組的基因重配株。
16.權利要求1至3和7至10中所述的基因重配株,在基因重配技術和方法中應用特定的感染復數(M.O.I.)。
17.權利要求1至3和7至10中所述的基因重配株,中試批量培養的宿主系統是新生小牛腎原代和二代細胞。
18.權利要求1至3和7至10中所述的基因重配株,中試批量培養的宿主系統是Vero傳代細胞。
19.一種保護劑:用于保護權利要求1至3和7至10中的任何一項輪狀病毒基因重配株病毒活性的穩定性。
20.一種檢定輪狀病毒病毒活性的方法:用于檢測輪狀病毒樣品的病毒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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