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礎構件和基礎的施工方法及其用途無效
| 申請號: | 02115298.5 | 申請日: | 2002-05-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380474A | 公開(公告)日: | 2002-11-20 |
| 發明(設計)人: | 焦占栓;滕延京;劉金礪;張雁;黃強;陳之泉;陳富和;張三戒;王離;呂懷民 | 申請(專利權)人: | 呂懷民 |
| 主分類號: | E02D27/00 | 分類號: | E02D27/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19000 廣東省珠海市***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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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礎 構件 施工 方法 及其 用途 | ||
1.一種基礎構件,包括有鋼箍筒1和承壓體2,其特征在于:承壓體2在鋼箍筒1內組合構成基礎構件;鋼箍筒1的壁厚在3-200毫米之間,承壓體2的直徑或短邊長與鋼箍筒1的壁厚之比在30-200之間;承壓體2是含有水泥、石灰、砂、碎石、粉煤灰、工業廢渣、水其中一種或其中幾種材料的混合物。
2.如前所述的一種基礎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采用兩種方法構成基礎,一是將基礎構件進入地下構成基礎;或者二是將鋼箍筒1進入地下,排出鋼箍筒1中的巖土或部分巖土形成基孔、基槽、基坑,在鋼箍筒1中灌入含有水泥、石灰、砂、碎石、粉煤灰、工業廢渣、水其中一種或其中幾種材料的混合物形成承壓體2。
3.一種基礎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把含有水、減水劑、增塑劑、增粘劑、發泡劑、表面活性劑、泥漿、膨潤土、土、砂、空氣等其中一種或其中幾種材料與巖土混合,形成流塑態軟化泥化巖土體;采用攪拌或噴射或沉管或沖擊方法對巖土進行混合工序;攪拌或噴射或沉管或沖擊機具采用豎向或水平向或斜向進入巖土;減水劑、絮凝劑主要由非離子、陰離子、陽離子類表面活性材料組成;建(構)筑物、構件、配件、設備、工具采用豎向或水平向或斜向進入流塑態軟化泥化巖土體;建(構)筑物、構件、配件、設備、工具可以分割成幾小部分,分部分塊分別進入流塑態軟化泥化巖土體。
4.一種基礎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巖土中或者在基孔、基槽、基坑下形成的藥孔4中放入爆炸物,然后引爆爆炸物,利用爆炸壓力擠密了巖土體并形成爆擴空腔5,在爆擴空腔5中灌入或者壓力灌入含有水泥、石灰、砂、碎石、粉煤灰、工業廢渣、水灰其中一種或其中幾種材料的混合物。
5.如前所述的一種基礎構件和基礎的施工方法的用途,其特征在于:適用于樁基礎、筏基礎、箱基礎、條基礎、獨立基礎、地下連續墻、沉井、基坑。
6.根據權利要求1和2所述的一種基礎構件和基礎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承壓體2是實心的或空心的;鋼箍筒1是單個或者是多個相結合,當采用多個鋼箍筒1相結合時,用鋼板、鋼綴條、鋼筋制作的聯系件7把多個鋼箍筒1焊結或栓結成整體;鋼箍筒1的橫截面是圓形或近似圓形;鋼箍筒1的外表面有防銹層,防銹層采用鍍鋅或防銹涂料。
7.根據權利要求1和2所述的一種基礎構件和基礎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采用四種方法使承壓體2承擔全部或接近全部豎向壓力荷載,消除、減少鋼箍筒1所承受的豎向壓力荷載:一是鋼箍筒1內壁上有防止粘結的隔離潤滑層;或者二是鋼箍筒上分布有圓形小孔的卸荷孔6;或者三是承壓體2的上表面高出鋼箍筒1上表面;或者四是在鋼箍筒1內設置內箍筒8,內箍筒8的上表面高出鋼箍筒1上表面。
8.根據權利要求2和3所述的一種基礎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采用兩種方法形成基礎的基孔、基槽、基坑,一是把鋼護筒3先插入或旋入地下,排出筒中的巖土形成樁孔、基槽、基坑,或者二是鋼護筒3從外或從里與鋼箍筒1重合疊套在一起,同時插入或旋入地下,排出筒中的巖土形成基孔、基槽、基坑;采用三種方法構成基礎,一是把基礎構件插入樁孔、基槽、基坑中,構成基礎,或者二是把鋼護筒3從外或從里與基礎構件重合疊套在一起,同時插入或旋入地下,撥出鋼護筒3,構成基礎,或者三是在已插入樁孔、基槽、基坑中的鋼箍筒1內,灌入含有水泥、石灰、砂、碎石、粉煤灰、工業廢渣、水其中一種或其中幾種材料的混合物形成承壓體2,在灌入混合物前或后撥出鋼護筒3,構成基礎;在基礎構件、鋼箍筒1、鋼護筒3插入或旋入地下前,采用攪拌或噴射方法把水、減水劑、絮凝劑、表面活性劑、泥漿、土、空氣等其中一種或其中幾種材料與地下巖土混合;鋼護筒3的壁厚大于鋼箍筒1的壁厚、鋼護筒3的壁厚大于10毫米。
9.根據權利要求2和3和4所述的一種基礎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鋼箍筒1、鋼護筒3的筒中或筒下的巖土也可以不排出,采用三種方法擠密加固鋼箍筒1、鋼護筒3筒的中或筒下的巖土;一是采用爆炸壓力擠密加固方法;或者二是采用夯錘夯實加固擠密方法;或者三是采用攪拌或噴射方法,在巖土中摻入水泥、石灰、砂、碎石、粉煤灰、工業廢渣、水其中一種或其中幾種材料,并與筒中巖土混合形成承壓體2;其中水泥的摻入量在10%-40%之間。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礎構件和權利要求6和7所述的一種基礎的施工方法的用途,其特征在于:其基礎構件用于建(構)筑物的柱、桿、肢;或者其基礎的施工方法用于建(構)筑物的柱、桿、肢的施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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