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無線通信裝置和發(fā)送功率控制裝置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02105652.8 | 申請日: | 2002-03-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378400A | 公開(公告)日: | 2002-11-06 |
| 發(fā)明(設計)人: | 相坂英毅;丹羽雅德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東芝 |
| 主分類號: | H04Q7/32 | 分類號: | H04Q7/32;H04B7/005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 代理人: | 吳麗麗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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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無線通信 裝置 發(fā)送 功率 控制 | ||
1.一種無線通信裝置,通過調整放大發(fā)送信號的可變放大單元的增益來根據接收功率在不超過最大發(fā)送功率的范圍內改變發(fā)送功率,且具有第1天線,并可與第2天線連接,利用天線切換單元選擇使用所述第1天線和所述第2天線的一個天線并可進行收發(fā),其特征在于:
具有發(fā)送功率控制單元,將所述可變放大單元的增益設定為,在所述天線切換單元選擇第1天線時,將根據所述接收功率確定的增益設定為不超過由所述最大發(fā)送功率和所述第1天線的功率損耗確定的規(guī)定第1限定值的增益;在所述天線切換單元選擇第2天線時,對于根據所述接收功率確定的發(fā)送功率將所述可變放大單元的增益設定為不超過基于所述第1天線的功率損耗和所述第2天線的功率損耗之差補正所述第1限定值確定的規(guī)定的第2限定值的增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具有:
第1增益確定單元,根據經所述天線切換單元選擇的天線的接收功率來確定所述可變放大單元的增益;
功率檢測單元,檢測經所述天線切換單元提供給所述第1天線或所述第2天線的發(fā)送信號的功率值;
并且,所述發(fā)送功率控制單元具有
參考值輸出單元,在所述天線切換單元選擇所述第1天線時,輸出基于所述第1限定值確定的第1參考功率值;在所述天線切換單元選擇所述第2天線時,輸出基于所述第2限定值確定的第2參考功率值;
比較單元,比較所述功率檢測單元檢測的功率值、和所述參考值輸出單元輸出的第1參考功率值或第2參考功率值;
第2增益確定單元,在所述天線切換單元選擇所述第1天線時,在以所述第1限定值為中心的規(guī)定范圍內,在所述天線切換單元選擇所述第2天線時,在以所述第2限定值為中心的規(guī)定范圍內,分別基于所述比較單元的輸出確定增益;
增益控制單元,在所述第1增益確定單元確定的增益小于所述第2增益確定單元確定的增益時,將所述可變放大單元的增益設定為所述第1增益確定單元確定的增益;在所述第1增益確定單元確定的增益大于所述第2增益確定單元確定的增益時,將所述可變放大單元的增益設定為所述第2增益確定單元確定的增益。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具有:
第1增益確定單元,根據經所述天線切換單元選擇的天線的接收功率來確定增益;
功率檢測單元,檢測經所述天線切換單元提供給所述第1天線或所述第2天線的發(fā)送信號的功率值;
并且,所述發(fā)送功率控制單元具有
參考值輸出單元,輸出規(guī)定的基準參考功率值;
功率差算出單元,求出所述功率檢測單元檢測的功率值、和所述參考值輸出單元輸出的所述參考功率值的差;
第2增益確定單元,在所述天線切換單元選擇所述第1天線時,為了使所述功率差算出單元算出的值等于基于所述第1限定值確定的第1參考功率值和所述基準參考功率值之差,在以所述第1限定值為中心的規(guī)定范圍內,在所述天線切換單元選擇所述第2天線時,為了使所述功率差算出單元算出的值等于基于所述第2限定值確定的第2參考功率值和所述基準參考功率值之差,在以所述第2限定值為中心的規(guī)定范圍內,分別確定增益;
控制所述可受放大單元的增益控制單元,在所述第1增益確定單元確定的增益小于所述第2增益確定單元確定的增益時,將所述可變放大單元的增益設定為所述第1增益確定單元確定的增益;在所述第1增益確定單元確定的增益大于所述第2增益確定單元確定的增益時,將所述可變放大單元的增益設定為所述第2增益確定單元確定的增益。
4.一種發(fā)送功率控制裝置,適用于通過調整放大發(fā)送信號的可變放大單元的增益來根據接收功率在不超過規(guī)定的最大發(fā)送功率的范圍內改變發(fā)送功率,且除了具有作為標準的第1天線之外,還可與第2天線連接,利用天線切換單元選擇使用所述第1天線和所述第2天線的一個天線并可進行收發(fā)的無線通信裝置,并控制該無線通信裝置的發(fā)送功率,其特征在于:
具有發(fā)送功率控制單元,將所述可變放大單元的增益設定為,在所述天線切換單元選擇第1天線時,將根據所述接收功率確定的增益設定為不超過由所述最大發(fā)送功率和所述第1天線的功率損耗確定的規(guī)定第1限定值的增益;在所述天線切換單元選擇第2天線時,對于根據所述接收功率確定的發(fā)送功率將所述可受增幅單元的增益設定為不超過基于所述第1天線的功率損耗和所述第2天線的功率損耗之差補正所述第1限定值確定的規(guī)定的第2限定值的增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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