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發光警示器無效
| 申請號: | 01260322.8 | 申請日: | 2001-09-14 |
| 公開(公告)號: | CN2510936Y | 公開(公告)日: | 2002-09-11 |
| 發明(設計)人: | 李世昌 | 申請(專利權)人: | 李世昌 |
| 主分類號: | G08B5/36 | 分類號: | G08B5/36;G09F1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曹廣生 |
| 地址: | 臺灣省*** | 國省代碼: | 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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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發光 警示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發光警示器,尤其指一種在表面設有不同介質的塑性透明導光元件的發光警示器。
背景技術
按,目前市面上所見的各種可置放在預期警示場所的警示器,如:警示器材物、警示衣物、車輛、路標號志及各式建筑物表面等,其警示方式一般具有以下兩種收態:
其一采用反光材料,以達到其具有反光的效果;
其二采用可自行發光,以達到照明警示的效果;
其中該僅能反光而不能發光的警示器,在遇到低能見度的環境下,將失去其應有的警示作用,且其警示效能亦未能充分彰顯,致其警示效果極為有限;而該可自行發光的警示器,均藉由其本身的燈具或燈泡的發光,再于該燈具或燈泡外部配合一簡單的透明外罩體,以達到其照明警示的作用。
惟,上述可自行發光的結構,囿于燈具本身的光線強度及其簡單的透明外罩體,以致光線無法均勻地透射出來;而形成一漫射的有限光線,使其有效距離極為有限,亦即,光線強度與照射距離即呈反比;以交通警察的長形警示棒為例,該警示棒在其內各燈泡間距中段處的光度,即明顯較弱,而在各燈泡設置處則產生局部較亮的現象,導致該警示棒在警示效果上亦極為有限。
故,前述僅能反光而不能發光的警示器,在遇到低能見度的環境下,將失去其應有的警示作用,致其警示效果極為有限。雖然,亦可采用可自行發光的警示器,惟,囿于燈具本身的光線強度及其簡單的透明外罩體,以致光線無法均勻地透射出來,導致該警示棒在警示效果上亦極為有限,因此,實有必要藉助一導光體,以增益該警示器上發光燈具的有效照射強度與距離,以令該警示器更符合人性化的需求。
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一目的是提供一種發光警示器,透過在一表面設有不同介質(如:金蔥、氣泡或粗糙面)的塑性透明導光元件的端部內,裝設至少一個以上的發光元件,俾藉由該等介質所形成的界面,增加該塑性透明導光元件鄰近其表面位置處的折射面積及反射面積,令該發光元件所產生的光線,將因所增加的折射面積及反射面積,而在該塑性透明導光元件內停留較久的時間,及行經較長的路徑,并在該等介質所形成的界面上暫留光影;以令該導光元件整體產生較一致、且較均勻的亮度,進而,令使用者更具安全警示的功效。
本實用新型的另一目的是提供一種發光警示器,令該導光元件設制成一文字幾何圖形,并在各該幾何圖形內設有該等介質,而在各該幾何圖形的相鄰銜接間隔部內未設有該等介質,俾該導光元件內的發光元件所散發出的光線,將因折射面積及反射面積的作用在設有該等介質內停留較久的時間,以顯現足夠均勻的亮度,而在未設有該等介質的銜接間隔部,則因光線暫留的時間較短,致顯現較弱的亮度,進而,令遠方的目視者能強烈地感受到各該幾何圖形所散發出光線的警示效果。
本實用新型的又一目的是提供一種發光警示器,令該導光元件內的發光元件分別由一紅色、綠色及藍色等三原色所組成,俾利用一電路板的驅動電壓高低,以將該等三原色的發光元件所產生的光線,混合成一均勻的亮度,進而達到另一發光的警示效果。
本實用新型是提供一種發光警示器,包括至少一個以上的發光元件,其一端與一電源的電路板相接設;一導光元件,為一塑性透明體,其表面設有不同的介質,于鄰近其表面的位置處形成復數個界面,且該發光元件設在該導光元件的端部。
本實用新型是還提供一種發光警示器,該導光元件制成一文字幾何圖形,并僅在各該幾何圖形內設有介質,而在各幾何圖形的相鄰銜接處有間隔部。
本實用新型是還提供一種發光警示器,該發元件可分別由一紅色、綠色及藍色所組成。
本實用新型是還提供一種發光警示器,該介質為一金蔥。
本實用新型是還提供一種發光警示器,該介質為一氣泡。
本實用新型是還提供一種發光警示器,該介質為一粗糙面。
本實用新型是還提供一種發光警示器,該導光元件為一聚烯烴類材料。
本實用新型更具安全警示的功效。
附圖說明
圖1本實用新型的剖面示意圖。
圖2本實用新型的一最佳實施例的剖面示意圖。
圖3本實用新型的另一最佳實施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貴審查委員能對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形狀、構造特征及其功效,做更進一步的認識與了解,茲舉實施例配合圖示,詳細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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