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容納筆的支架無效
| 申請號: | 01260077.6 | 申請日: | 2001-09-24 |
| 公開(公告)號: | CN2505301Y | 公開(公告)日: | 2002-08-14 |
| 發明(設計)人: | 蔡明;李曉忠;李飛 | 申請(專利權)人: | 聯想(北京)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43M17/00 | 分類號: | B43M17/00 |
| 代理公司: | 中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人: | 陳瑞豐 |
| 地址: | 100085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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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容納 支架 | ||
1.一種顯示設備用的容納筆的支架,包括:筆袋主體,蓋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筆袋主體側壁上固定設置與該主體軸線垂直的轉軸;所述蓋板呈柱形,并且蓋板中心有開孔,所述開孔的直徑等于筆袋主體上轉軸的外徑;還包括呈“∏”形的薄片狀掛鉤,它的一個縱向臂端部安裝有圓形薄片,薄片中開有通孔,所述筆袋主體上的轉軸穿過該通孔;所述蓋板的側面沿其母線開有溝槽,所述掛鉤的橫向直臂被插入該溝槽內。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設備用的容納筆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形薄片狀掛鉤包括第一縱向臂(22)和第二縱向臂(23),以及橫臂(21),它們為等厚的薄片,并且在同一平面內成一體結構;其中第一縱向臂(22)與第二縱向臂(23)同向平行,并且二者都與橫臂(21)垂直。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顯示設備用的容納筆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圓形薄片(24)的中心部位處安裝有與該薄片同心的圓環(25),并且在薄片(24)中心部位的開孔(26)與所述圓環相通。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顯示設備用的容納筆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圓環(25)的內徑與該圓形薄片的通孔直徑相等,并等于所述轉軸(14)的外徑。
5.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顯示設備用的容納筆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蓋板(3)和筆袋主體(1)的各部分均用工程塑料制成,而掛鉤(2)用不銹鋼或銅的薄片制成。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顯示設備用的容納筆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空心袋體(11)外部側面靠近與敞口環圈(12)連接處設置圓柱形凸臺(13),凸臺(13)的中心軸線與所述空心袋體(11)的軸線垂直;所述轉軸(14)一體地制成在所述凸臺(13)的中心處,且轉軸(14)與凸臺(13)共軸。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設備用的容納筆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蓋板(3)的開孔(32)為盲孔。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顯示設備用的容納筆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盲孔的深度大于或等于所述轉軸(14)的軸向長度(L1)。
9.如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顯示設備用的容納筆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蓋板(3)沿其軸向的厚度等于掛鉤(2)的橫臂(21)的內緣長度(L2)。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顯示設備用的容納筆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蓋板(3)的側面上沿其母線開有嵌槽(33),嵌槽(33)的槽寬等于掛鉤(2)的橫臂(21)的片厚。
11.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顯示設備用的容納筆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開孔(32)與轉軸(14)間為緊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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