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傘骨樞接件的改良無效
| 申請號: | 01233410.3 | 申請日: | 2001-08-16 |
| 公開(公告)號: | CN2495164Y | 公開(公告)日: | 2002-06-19 |
| 發明(設計)人: | 游清泉 | 申請(專利權)人: | 游清泉 |
| 主分類號: | A45B25/02 | 分類號: | A45B25/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元中專利事務所 | 代理人: | 王明霞 |
| 地址: | 臺灣省臺北市100*** | 國省代碼: | 臺灣;7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傘骨 樞接件 改良 | ||
1.一種傘具樞接件的改良,是使用于自動傘具骨架上,該傘具骨架包括一中軸桿、一設于中軸桿上的下巢、中巢及上巢,一內端樞設于上巢的多數玻纖強化塑料主傘骨、一樞設于中巢與主傘骨間的多數玻纖強化塑料支撐傘骨、一設于中巢與下巢間的伸張圈形彈簧及一樞設于下巢與多數支撐傘骨間的多數拉桿,該拉桿是以鋼線彎制而成,其下端具有一可與下巢樞接的樞接下鉤合部,其上端具有一上鉤合部,該每一支撐傘骨是以一中空玻纖強化塑料圓棒構成;其特征在于:
該支撐傘骨的內端連接件及樞接件本體是分別由塑料射出成型,再予結合為一體,該樞接件具有一可供玻纖強化塑料制成的中空圓棒形支撐傘骨通過的中空管體,而該內端連接件則具有一可將支撐傘骨的內端固定并樞設在中巢上的中空內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傘具樞接件的改良,其特征在于,該樞接件包括:
一第一擴大內孔173E是設于內端連接件173的外端中空內孔;
一鐵圈或短鐵管30是嵌設于該第一擴大內孔173E之內;
一第一半圓形凹槽186A是設于內端連接件173的外端的外周上;
一第二半圓形凹槽186B是設于樞接件18內端的外周上;
一小徑接合部173C是設于內端連接件173的外端外周上;
一第二擴大內孔181是設于樞接件18的內端中空內孔180內;
當該鐵圈30嵌設于該第一擴大內孔173E的內端,而該小徑接合部173C插合于該第二擴大內孔181時,該內端連接件173與樞接件18結合為一體,且第一及第二半圓形凹構186A、186B便構成一第一樞合孔186,該中空玻纖強化塑料支撐傘骨樞設樞接件處設一第二樞合孔176,該第二樞合孔176可與該第一樞合孔186相對正,該拉桿19的上鉤合部192經由相互對正的第一樞合孔186及第二樞合孔176而伸入及鉤合并樞轉于支撐傘骨的中空內孔170內,以便自動傘于開傘及收傘時,可藉上述拉桿19及塑料樞接件18的樞合而予以簡化其構造。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傘具樞接件的改良,其特征在于,該玻纖強化塑料支撐傘骨的樞接件本體是與支撐傘骨的內端連接件分離設置。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傘具樞接件的改良,其特征在于,該玻纖強化塑料支撐傘骨的樞接件本體的內端是與支撐傘骨的內端連接件的外端相接觸。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傘具樞接件的改良,其特征在于,設于該第一擴大內孔173E內的鐵圈或短鐵管具有半圓形凹槽。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傘具樞接件的改良,其特征在于,該樞接件包括:
一第一擴大內孔173E是設于內端連接件173的外端中空內孔;
一鐵圈或短鐵管30是嵌設于該第一擴大內孔173E之內;
一第一半圓形凹槽186A是設于內端連接件173的外端的外周上;
一第二半圓形凹槽186B是設于樞接件18內端的外周上;
一小徑接合部181’是設于樞接件18的內端外周上;
一第二擴大內孔173C’是設于內端連接件173的外端的第一擴大內孔173E的外端;
當該鐵圈30嵌設于該第一擴大內孔173E的內端,而該小徑接合部181’插合于該第二擴大內孔173’時,該內端連接件173與樞接件18結合為一體,且第一及第二半圓形凹構186A、186B便構成一第一樞合孔186,該中空玻纖強化塑料支撐傘骨樞設樞接件處設一第二樞合孔176,該第二樞合孔176可與該第一樞合孔186相對正,該拉桿19的上鉤合部192經由相互對正的第一樞合孔186及第二樞合孔176而伸入及鉤合并樞轉于支撐傘骨的中空內孔170內,以便自動傘于開傘及收傘時,可藉上述拉桿19及塑料樞接件18的樞合而予以簡化其構造。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傘具樞接件的改良,其特征在于,設于該第一擴大內孔173E內的鐵圈30或短鐵管具有半圓形凹槽。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游清泉,未經游清泉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01233410.3/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