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焚化爐的旋風集塵器無效
| 申請號: | 01227186.1 | 申請日: | 2001-06-18 |
| 公開(公告)號: | CN2490442Y | 公開(公告)日: | 2002-05-08 |
| 發明(設計)人: | 黃哲元 | 申請(專利權)人: | 黃哲元 |
| 主分類號: | F23G7/00 | 分類號: | F23G7/00;B01D45/12 |
| 代理公司: | 中國商標專利事務所 | 代理人: | 萬學堂 |
| 地址: | 臺灣省臺北市汀*** | 國省代碼: | 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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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焚化爐 旋風 集塵 | ||
本實用新型系有關一種焚化爐的旋風集塵器,藉設在旋風集塵器的燃燒機,可對爐體內燃燒不完全的煙氣作二次燃燒,以徹底分解煙氣內的戴奧辛(Dioxins),同時,于該旋風集塵器的內壁襯設耐火物,可提高旋風集塵器內系統的“蓄溫效果”,以避免發生“低溫再合成”效應使已被分解的有害物質再度合成為戴奧辛。
按,焚化后煙氣中戴奧辛排放的管制已成為焚化技術發展上的重要課題,因此,目前世界各國在發展焚化管制策略上無不將此問題列為空氣污染防制最重要的項目,由于戴奧辛的生成與焚化爐燃燒效率的高低有直接且極密切的關系,一般而言,與控制戴奧辛生成有關的焚化爐操作技術有關的條件包括:燃燒溫度、滯留時間及燃燒室出口的含氧量。高燃燒溫度及較長的滯留時間可保證燃燒的完全,同時,在氧氣充足的環境下燃燒,較不易生成戴奧辛。在焚化過程中,如果廢氣進入旋風集塵器的溫度控制不當,碳、氫、苯、氯等分子在該不當溫度的催化作用下,會引發系統內戴奧辛再合成現象,發生類似重組(Reforming)或聚合作用,使得戴奧辛去除效率降為負值。一般而言,處理戴奧辛以所謂“熱破壞原理”為最可行的方法,處理時燃燒氣體滯留于爐體燃燒室的時間至少為2秒以上,爐體燃燒室出口的溫度至少需達到850℃以上,才能完全分解破壞戴奧辛,此時,戴奧辛的有效去除率可達99.999以上。同時,于此條件的下,方可符合臺灣2000年10月11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頒布的“中小型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第五條的規定,將戴奧辛的排放標準有效控制在0.5ng-TEQ/Nm3以下(針對設計處理量未達四公噸/小時的中小型廢棄物焚化爐)。
惟,一般習知的焚化爐處理系統,如圖1所示,多由焚化爐本體1、煙道2、旋風集塵器3、煙囪4及送風機6等所組成。于處理廢棄物焚化的初期,焚化爐本體1的燃燒室11的溫度雖可有效控制于850℃以上,但廢棄物于燃燒室燃燒時,受限于空氣與燃油的比例及廢棄物的揮發作用等因素,常發生燃燒不完全的現象,而該處理系統又無針對此等燃燒不完全的煙氣,作再燃燒分解的設計,因而,燃燒后部分煙氣重組所成的戴奧辛,會參雜于煙氣中而被排放至大氣之中,此為其缺點之一。
當煙氣由焚化爐出口12進入煙道2后,由于煙道外壁直接與空氣接觸,會使煙道2中的溫度急速下降,當降至600℃以下時,如前述會產生所謂“再合成”效應,而發生類似重組或聚合作用,使戴奧辛再生成的機率大幅增加,此為其缺點之二。
之后有對上述焚化爐處理系統作改良的提案,其系于爐本體與旋風集塵器間設置二次燃燒室,希望藉由對煙氣作再次的燃燒時,能有效完全去除戴奧辛。但使用此方法的缺點有二,第一,制作二次燃燒室的成本太高;第二,即使可經由此二次燃燒去除煙氣中的戴奧辛,但如無法維持各階段的溫度,則仍有可能發生“爐低溫再合成”效應。
如前所述,習知的焚化爐煙氣處理系統無法發揮完全燃燒的效率,而使煙氣中的戴奧辛難以減至法定的排放量標準0.5ng-TEQ/Nm3以下。
為改進上述缺點,本實用新型的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焚化爐的旋風集塵器,尤指一種可促進煙氣燃燒更完全,且溫度保持在可抑制戴奧辛再生成的旋風集塵器。
本實用新型的又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僅需以低成本即可達到環保目的的焚化爐的旋風集塵器。
為達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焚化爐的旋風集塵器,包括:從焚化爐送入的煙氣會在其中旋轉的旋風室部;設于旋風室部下方,用以收集從旋轉流動的煙氣中落下的灰塵的集塵部;以及設在該旋風室部上端,用以將經集塵后的凈化氣體排放至外界的煙囪部;
其特征在于:該旋風室部設有可順著煙氣的旋轉方向向該旋風室部內部噴射火焰的燃燒器。
本實用新型的另一特征在于該燃燒器系朝相對于該旋風集塵器圓周的切線傾斜3度的方向,向該旋風室部內部噴射火焰;該煙囪部具有向上延伸的上段,及向下延伸進入該旋風室部的下段,且該下段的的內外壁均襯有隔熱材料。
本實用新型的又一特征在于該煙囪部的上段的內壁襯有隔熱材料;該旋風室部的內壁襯有隔熱材料。
本實用新型的再一特征在于該隔熱材料為耐火泥。
本實用新型與習知技術相比較,其顯著的進步功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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