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竹簾編織機無效
| 申請號: | 01205651.0 | 申請日: | 2001-02-23 |
| 公開(公告)號: | CN2464517Y | 公開(公告)日: | 2001-12-12 |
| 發明(設計)人: | 郎妙金;章金發 | 申請(專利權)人: | 郎妙金 |
| 主分類號: | B27J1/02 | 分類號: | B27J1/02 |
| 代理公司: | 浙江翔隆專利事務所 | 代理人: | 戴曉翔 |
| 地址: | 313202***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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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竹簾 織機 | ||
1、竹簾編織機,其特征在于機架(1)上端設有線筒架(12)、中部設有叉線機構、下部設有與叉線機構相對應的送料機構:所述的叉線機構包括軸接于機架(1)兩端的同步齒輪(27)和與齒輪嚙合的上、下齒條(16、17),相互對應的上齒條(16)之間和下齒條(17)之間分別固接上針桿(24)和下針桿(25),上、下針桿上設有若干相互對應的上針(26)和下針(28),上、下針的外端設有針線孔,齒輪(27)的外端設有一驅動手柄(18);所述的送料機構包括固定于機架(1)上的電機(23)、通過電機驅動的主動輪(21)及與主動輪相配合的從動輪(20),兩輪內側設有工件導向器(22)。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竹簾編織機,其特征在于機架(1)上設置一組間隔排列的工件導筒(4),工件導筒(4)位于上、下針(26、28)的下方,并對應于工件導向器(22);工件導筒(4)的間隔處設有編織線限位夾(37),其下方設有相互配合的固定導板(33)和活動導板(32),固定導板連接在機架上,活動導板外側設有調節彈簧(34),固定導板和活動導板的上端形成“V”形口。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竹簾編織機,其特征在于機架(1)上軸接一傳動桿(3),傳動桿上設有復位簧(31)和若干工件壓入桿(9),其一端設有操作手柄(19)。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竹簾編織機,其特征在于工件導筒(4)的底板為可開合的活動底板(30),抵觸在底板下表面的控制桿(29)連接在傳動桿(3)上。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竹簾編織機,其特征在于電機(23)與主動輪(21)通過皮帶連接;從動輪(20)連接在一設有張緊彈簧的活動支架上,其外側設有護手器。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竹簾編織機,其特征在于工件導筒(4)的間隔處至少設有一個工件定位板(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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