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光纖連接器用準直系統無效
| 申請號: | 01125961.2 | 申請日: | 2001-07-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334472A | 公開(公告)日: | 2002-02-06 |
| 發明(設計)人: | B·D·斯茲拉伊;I·格羅伊斯;S·A·埃恩斯特 | 申請(專利權)人: | 莫列斯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B6/36 | 分類號: | G02B6/36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趙辛 |
| 地址: | 美國伊***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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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光纖 連接 器用 系統 | ||
1.一種光纖連接器裝置(10)包括:
第一光纖連接器(14),其包括殼體(80)配置有用于端接光纖光纜(71)的多個光纖的多個第一套管(68),每個第一套管(68)至少包括一個從其中突出的準直銷(72);
第二光纖連接器(12),其包括殼體(26)配置有用于端接光纖光纜(16)的多個光纖的多個第二套管(32),每個第二套管(32)包括當第一和第二連接器配合時的用于接收各第一套管(68)的準直銷(72)的準直孔(58);和
至少一個導向銷(60)從所述的第一和第二光纖連接器(12,14)之一突出,并可插入到另一所述的第一和第二光纖連接器(12,14)之一的引導孔(86)中,從而促進多個所述第一套管(68)的準直銷(72)與多個所述第二套管(32)的準直孔(58)對準。
2.如權利要求1的光纖連接器裝置(10),其中第一光纖連接器(14)的每個第一套管(68)包括一對所述的準直銷(72),第二光纖連接器(12)的每個第二套管(32)包括一對所述相應的準直孔(58)。
3.如權利要求1的光纖連接器系統,包括從所述連接器(12,14)之一突出的一對所述導向銷(60),該導向銷可插入到另一連接器(12,14)中的相應的一對引導孔(86)中。
4.如權利要求3的光纖連接器系統,其中所述各個連接器(14,12)的多個所述套管(68,32)排列在一以給定陣列中,并且所述的一對導向銷(60)和相應的引導孔(86)位于套管陣列相對端部。
5.如權利要求1的光纖連接器系統,其中所述導向銷(60)從第二光纖連接器(12)突出,并且所述引導孔(86)在第一光纖連接器(14)中。
6.如權利要求1的光纖連接器系統,其中所述導向銷(60)和所述引導孔(86)位于各個連接器的殼體(80,26)上。
7.如權利要求1的光纖連接器系統,其中所述導向銷(60)比所述的準直銷(72)長,因而在準直銷(72)進入到準直孔(58)之前,導向銷(60)進入到引導孔(86)中。
8.一種光纖連接器裝置(10),其包括:
第一光纖連接器(14),其包括殼體(80)按給定的陣列配置有用于端接光纖光纜(71)的多個光纖的多個第一套管(68),每個第一套管(68)包括一對從其中突出的準直銷(72);
第二光纖連接器(12),其包括殼體(26)在所給出的陣列中配置有用于端接光纖光纜(16)的多個光纖的多個第二套管(32),每個第二套管(32)包括當第一和第二連接器(14,12)配合時的用于接收各第一套管(68)的準直銷(72)的準直孔(58);
來自所述第一和第二光纖連接器(12,14)之一的一對導向銷(60)可插入到另一所述第一和第二光纖連接器(12,14)中的引導孔(86)中,以促進多個所述第一套管(68)的準直銷(72)與多個所述第二套管(32)的準直孔(58)對準,導向銷(60)和相應的引導孔(86)位于所述套管(68,32)陣列的相對端部;和
所述導向銷(60)比所述的準直銷(72)長,因此在準直銷(72)進入到準直孔(58)之前導向銷(60)進入到引導孔(86)中。
9.如權利要求8的光纖連接器系統,其中所述導向銷(60)突出于第二光纖連接器(12)的殼體(26),所述引導孔(86)在第一光纖連接器(14)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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