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寬頻的雙頻天線無效
| 申請號: | 01122040.6 | 申請日: | 2001-06-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393956A | 公開(公告)日: | 2003-01-29 |
| 發明(設計)人: | 林芳利 | 申請(專利權)人: | 奇美數位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Q1/27 | 分類號: | H01Q1/27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 代理人: | 魏曉剛 |
| 地址: | 臺灣省*** | 國省代碼: | 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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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寬頻 雙頻 天線 | ||
1.一種天線,其包含有:
一導電的接地平板,沿水平方向設置;
一導電的第一平板,沿水平方向設于該接地平板上方,與該接地平板相隔一固定距離;該第一平板包含有:
第一、第二及第三諧振區域,各諧振區域的尺寸分別對應于該天線操作的第一、第二及第三頻率的波長;以及
一連接區域,分別與該第一、第二及第三諧振區域連接;
一導電的連接體,該連接體的兩端分別連接于該接地平板與該第一平板的連接區域;以及
一設有兩接點的訊號接口;該兩接點分別電連于該接地平板與該第一平板;
其中該第一、第二與第三頻率相異并分別對應于該天線操作的第一頻帶(frequency?band)、第二頻帶與第三頻帶;
該第二頻率與該第三頻率相近,讓該第二頻帶與該第三頻帶有部分重疊而使得該第二頻帶與該第三頻帶得以相連。
2.如權利要求1的天線,其中該第一平板是以狹縫(slot)區分出該第一、第二及第三諧振區域。
3.如權利要求1的天線,其中該第一諧振區域是以一第一連接端連接于該連接區域,該第一諧振區域中與該第一連接端相對的另一端至該第一連接端間的距離約為該第一頻率對應波長的四分之一。
4.如權利要求1的天線,其中該第二諧振區域是以一第二連接端連接于該連接區域,該第二諧振區域中與該第二連接端相對的另一端至該第二連接端間的距離約為該第二頻率對應波長的四分之一。
5.如權利要求1的天線,其中該第三諧振區域是以一第三連接端連接于該連接區域,該第三諧振區域中與該第三連接端相對的另一端至該第三連接端間的距離約為該第三頻率對應波長的四分之一。
6.如權利要求1的天線,其中該第一、第二或第三諧振區域另包含一凸出部分,于垂直方向凸出該第一平板。
7.如權利要求1的天線,其中該第二頻率與第三頻率間的頻率差距是大略小于該第二頻帶與第三頻帶頻寬和之一半。
8.如權利要求1的天線,其中該第一頻率與該第二頻率間的頻率差距是大于該第一頻帶的頻寬。
9.如權利要求1的天線,其中該第一頻率與該第三頻率間的頻率差距是大于該第一頻帶的頻寬。
10.如權利要求1的天線,其中該第一頻率大約在八百兆赫(MHz,即一百萬赫茲)到一千兆赫之間。
11.如權利要求1的天線,其中該第二頻率大約在一千六百兆赫到一千七百九十九兆赫之間。
12.如權利要求11的天線,其中該第三頻率大約在一千八百兆赫到兩千兆赫之間。
13.如權利要求12的天線,其中該第二頻率約在該第二頻帶頻率范圍的中間。
14.如權利要求12的天線,其中該第三頻率約在該第三頻帶頻率范圍的中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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