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主控設備消失時管理網絡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01119547.9 | 申請日: | 2001-05-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335698A | 公開(公告)日: | 2002-02-13 |
| 發明(設計)人: | 崔峻輔;姜友植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星電子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4L12/28 | 分類號: | H04L12/28;H04L12/24;H04B1/74 |
| 代理公司: | 柳沈知識產權律師事務所 | 代理人: | 馬瑩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主控 設備 消失 管理 網絡 方法 | ||
1.一種用于建造后備主控設備信息的方法,包括步驟:
(a)從網絡的多個從屬設備的至少一個接收連接信息;
(b)根據收到的連接信息,確定在網絡主控設備消失時被用作后備主控設備的多個從屬設備的所述至少一個的優先權;以及
(c)通告所確定的后備主控設備的優先權信息給多個從屬設備的至少另一個。
2.如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在一個預定周期中重復步驟(a)至(c)。
3.如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收到的連接信息包括所收到的信號強度指示(RSSI)和/或鏈接質量信息。
4.如權利要求3的方法,其中在步驟(b)中,如果多個從屬設備的所述至少一個具有比多個從屬設備的另一個高的RSSI,則將多個從屬設備的所述至少一個給定用來選擇新的網絡主控設備的較高的優先權。
5.如權利要求3的方法,其中在步驟(b)中,如果多個從屬設備的所述至少一個具有比多個從屬設備的另一個高的鏈接質量,則將多個從屬設備的所述至少一個給定用來選擇新的網絡主控設備的較高的優先權。
6.如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該網絡為個人特設網絡。
7.如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在步驟(c)中,將所確定的后備主控設備的優先權通過廣播信道通告給多個從屬設備的至少另一個。
8.一種用于在先前存在的主控設備消失時指定網絡的新主控設備的方法,包括步驟:
(a)確定先前存在的網絡主控設備是否消失;
(b)如果先前存在的網絡主控設備消失,則確定用來選擇新網絡主控設備,并且在先前存在的網絡主控設備消失之前收到的級別;以及
(c)如果該級別是多個從屬設備的任何一個的最高值,則改變角色為新網絡主控設備。
9.如權利要求8的方法,在步驟(c)之后還包括執行查詢掃描和頁掃描的步驟(d)。
10.如權利要求9的方法,在步驟(d)之后還包括步驟:
(e)確定新設備是否嘗試通過網絡建立連接;
(f)接受新設備的連接請求,請求新設備改變成作為角色為從屬設備,并且保持為新網絡主控設備;
(g)存儲新設備的信息,并將新網絡主控設備和鏈接在整個網絡的多個從屬設備的每個的信息通告給鏈接在整個網絡上的多個從屬設備的每個從屬設備;以及
(h)如果在步驟(e)中不存在來自新設備的連接請求則檢查關于主控模式的變化,當確定不存在主控模式變化時返回步驟(d),并且當確定存在主控模式變化時終止該主控模式。
11.如權利要求10的方法,其中在步驟(h)中,當充當先前存在的網絡主控設備的設備的角色由用戶改變成多個從屬設備之一,當關閉先前存在的主控設備的藍牙功能或當關斷先前存在的主控設備的電源時,確定主控模式變化。
12.如權利要求8的方法,其中步驟(a)包括子步驟:
(a1)檢查與先前存在的網絡主控設備連接狀態;
(a2)如果在子步驟(a1)檢查到斷開則嘗試與先前存在的網絡主控設備重新連接;
(a3)檢查與先前存在的網絡主控設備的重新連接是否成功,如果與先前存在的網絡主控設備的重新連接成功則返回子步驟(a1);以及
(a4)如果在子步驟(a3)未建立與先前存在的網絡主控設備的重新連接則確定先前存在的網絡主控設備消失,并作為“斷開結束事件”通知給該事件的主機。
13.如權利要求12的方法,其中在保持與先前存在的網絡主控設備的連接的同時、在一預定周期中重復子步驟(a1)。
14.一種在先前存在的主控設備消失時在新主控設備和網絡的其余從屬設備之間建立連接的方法,該方法包括步驟:
(a)檢查先前存在的網絡主控設備是否已經消失;
(b)當在步驟(a)中確定先前存在的網絡主控設備消失時,檢查后備主控設備級別信息;
(c)根據后備主控設備的級別信息,在確定其余的多個從屬設備之一不具有最高優先權時嘗試建立與新網絡主控設備的連接;以及
(d)如果在步驟(c)中建立了與新網絡主控設備的連接則仍然作為其余的多個從屬設備之一。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三星電子株式會社,未經三星電子株式會社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01119547.9/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