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音響設備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01112004.5 | 申請日: | 2001-03-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319367A | 公開(公告)日: | 2001-10-31 |
| 發(fā)明(設計)人: | 富田誠次郎 | 申請(專利權)人: | 索尼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C9/00 | 分類號: | A47C9/00 |
| 代理公司: | 柳沈知識產(chǎn)權律師事務所 | 代理人: | 何秀明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音響設備 | ||
1.一種音響設備,包括:
一個座位部分,它具有靠背部分和座架部分;
一對封閉的環(huán)形主架,它們分別安裝到所述座位部分的兩側邊緣;
一個子架,它包括振動單元、并連接到至少一個所述的主架,
其中,所述振動單元所產(chǎn)生的振動經(jīng)至少一個主架傳送到所述座位部分。
2.一種如權利要求1的音響設備,其中,所述主架包括:扶手架,它們安裝到所述靠背部分兩側邊緣;地面架;前腿架,它們安裝到所述座架部分的兩側邊緣、并連接到所述扶手架的一端和所述地面架的一端;以及后腿架,連接到所述扶手架的另一端和所述地面架的另一端,其中,所述子架的一端連接到所述前腿架,該子架的另一端連接到所述后腿架。
3.一種如權利要求1的音響設備,其中,所述振動單元設置成與所述靠背部分相對、并與之分離。
4.一種如權利要求1的音響設備,其中,在所述靠背部分和座架部分的至少一個部分上拉伸一布料,所述振動單元產(chǎn)生的振動通過該布料傳送到坐在所述座位部分的用戶。
5.一種如權利要求1的音響設備,其中,一個布料在所述靠背部分的前表面和后表面、以及所述座架部分前表面和后表面上拉伸,減振墊設置在所述靠背部分的前表面與后表面之間、以及設置在所述座架部分的前表面與后表面之間。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索尼公司,未經(jīng)索尼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yè)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lián)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01112004.5/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wǎng)。
- 上一篇:將光柵從靜電放電中隔開的方法
- 下一篇:發(fā)光按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