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單手操作式打磨機無效
| 申請號: | 01111353.7 | 申請日: | 2001-03-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313168A | 公開(公告)日: | 2001-09-19 |
| 發明(設計)人: | Y·喬治奧 | 申請(專利權)人: | 羅德克拉福特氣動工具股份有限兩合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4B23/02 | 分類號: | B24B23/02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蘇娟 |
| 地址: | 聯邦德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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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操作 打磨 | ||
1.一種具有外殼(4)的便攜式打磨機(1),在所述外殼的前面(5)安裝了一個由一轉子驅動的打磨工具并且在所述外殼的背面(6)安裝了一個夾持頭(3),其中打磨機(1)配備有一個調速器(7),可以通過所述調速器并借助調速件(2)來調節轉速,其特征在于,調速件(2)被設計成可以繞一個大致垂直于打磨工具的軸線(11)轉動并且把所述調速件配備于夾持頭(3)上邊緣(10)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打磨機,其特征在于,調速件(2)離夾持頭(3)有一段可以實現單手操作夾持頭(3)和調速件(2)的并且在食指或中指活動范圍內的距離。
3.如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或多項所述的便攜式打磨機,其特征在于,調速件(2)通過一個設置在夾持頭(3)內的并且可以轉動支承的調節圈(9)而配屬于調速器(7)。
4.如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或多項所述的便攜式打磨機,其特征在于,調節圈(9)配有一個護板(27),而調速件(2)略微突出地成形于該護板下。
5.如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或多項所述的便攜式打磨機,其特征在于,設置了一個氣動驅動機構,它支配一個供氣接口(20)以及一個排氣口(29),其中在轉子腔(26)內給供氣接口(20)配備了一個進氣閥(13)。
6.如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或多項所述的便攜式打磨機,其特征在于,作為接通/斷開開關地在夾持頭(3)上設置了一個把手(14),它被設計和設置成可以移向夾持頭(3)。
7.如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或多項所述的便攜式打磨機,其特征在于,給把手(14)配備了一個由調速器(7)容納的閥桿(8),所述閥桿在遠離把手(14)的那端上與進氣閥(13)相連。
8.如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或多項所述的便攜式打磨機,其特征在于,調速器(7)在其靠近進氣閥(13)的那一端(16)具有至少一個并且優選地是兩個的孔(15),該孔與進氣閥(13)中的一個進氣孔(17)相應地形成。
9.如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或多項所述的便攜式打磨機,其特征在于,孔(15)和進氣孔(17)根據調速器(7)的位置被設計和設置成完全或部分地重合。
10.如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或多項所述的便攜式打磨機,其特征在于,在外殼(4)內,在相對兩側(21,22)上設置了凹槽(23,24),調速件(2)可以分別通過所述凹槽與調節圈(9)連接并且優選地通過螺絲與所述調節圈連接。
11.如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或多項所述的便攜式打磨機,其特征在于,在打磨機(1)的每一側(21)上設置了至少兩個前后排列的凹槽(23,23’),調速件(2)可以分別通過所述凹槽與調節圈(9)連接并且優選地通過螺絲與所述調節圈連接。
12.如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或多項所述的便攜式打磨機,其特征在于,適合單手形狀地形成了夾持頭(3),它在相應的凹槽(18)和護板(27)旁邊具有一個從人類工程學上講有利地外隆的表面(19)。
13.如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或多項所述的便攜式打磨機,其特征在于,夾持頭(3)被設計成其寬度在供氣接口(20)的方向上逐步縮小。
14.如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或多項所述的便攜式打磨機,其特征在于,打磨機(1)在打磨機(1)的背面(6)配備有一個安全把手(25),可以通過該安全把手卡住把手(14)。
15.如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或多項所述的便攜式打磨機,其特征在于,打磨機(1)配備有一個屬于打磨工具的吸氣口(30)。
16.如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或多項所述的便攜式打磨機,其特征在于,排氣口(29)和吸氣口(30)統一地成型于同一條通道(31)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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