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多角度傾斜狀反射板結構及其制造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01110423.6 | 申請日: | 2001-04-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378195A | 公開(公告)日: | 2002-11-06 |
| 發明(設計)人: | 劉中元 | 申請(專利權)人: | 奇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9G3/36 | 分類號: | G09G3/36;G02F1/1333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馬婭佳 |
| 地址: | 臺灣省*** | 國省代碼: | 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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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角度 傾斜 反射 板結 及其 制造 方法 | ||
本發明為關于一種液晶顯示器(Liquid?Crystal?Display)的反射板結構及其制造方法,特別是有關于一種多角度傾斜狀反射板(Multi-Slants?Reflector)的結構及其制造方法。
液晶顯示器在1970年首先應用在電子計算機與數位鐘表上,目前則應用在筆記型電腦(Notebook)、電視與文書處理器上,并且迅速普及。目前使用最廣的電子顯像器為影像管(CRT),而影像管卻有重量過重、體積過大及耗電量大以及其在尺寸上的缺點存在。
而液晶顯示器的問題之一在于其反射率(Reflectivity)過低,一般報紙反射率約為標準白板的55%,而扭曲向列(Twisted?Nematic,TN)型黑白液晶顯示器反射率通常低于25%,雖然其對比率(ContrastRatio)可達到5∶1以上,卻由于低反射率的關系,使用者操作時會有反射光亮度過弱與視角狹隘的缺點,甚不方便。
請參照圖1,圖1所示為鏡面反射板結構中入射與反射的光線反射示意圖,其中入射光線32以和垂直法線30夾角θ的角度照射,在基材36上的反射板38的平面與重直法線30垂直狀態下,反射光線34與垂直法線30的夾角α1會與θ相同。
請參照圖2,圖2所示為習知具鏡面(Mirror)反射板與擴散板的液晶顯示器結構圖,其中為改善反射強度(Intensity)分散過弱的缺點,習知液晶顯示器結構在液晶層58下方加上鏡面反射板56,利用金屬鏡面可使入射光線50反射至反射光線52的方向。根據前述的光線反射原理得知,光線入射角度等于反射角度,若只依靠鏡面反射板56的結構,會造成反射光線集中在某特定角度的缺點使其他角度的反射光線過低,如圖3所示。根據圖3所示的習知反射強度與反射角度函數圖,其中曲線A即代表液晶顯示器加入鏡面反射板后所呈現的反射強度與反射角度函數。當入射光由-30度角入射時,其反射角度多集中在30度,證明習知液晶顯示器若只加入鏡面反射板,則反射角度確實只會集中在某特定角度,則此液晶顯示器會因亮度過低的缺點而無法在其他角度觀看。
因此,衍生出另一種習知結構在偏光板(Polarizer)68和位相差板(Retardation?Film)66的下方加入一層擴散板(Diffuser)64,此擴散板可使反射強度稍趨于緩和,如圖3所示。根據圖3所示的習知反射強度與反射角度函數圖,其中曲線B即代表加入擴散板后的反射強度與反射角度函數曲線,此擴散板64具有分散光線強度的功能,因此利用擴散板結構可改善反射強度集中約30度的缺點,使反射強度與反射角度函數曲線稍趨于緩和。
由于液晶顯示器也廣泛應用在如手提電腦與個人數位助理(PDA)等數位產品中,若液晶顯示器只使用鏡面反射板與擴散板結構,會造成使用者在操作時視線必須保持在反射光線角度上,否則無法看清顯示面板的內容,在操作上相當不便。因為事實上,使用者在使用手提電腦或PDA等數位產品時,視線通常保持在接近與顯示面板垂直的方向,即視線角度應在反射光線角度與重直法線夾角之間為改善此一缺點,再衍生出另一習知液晶顯示器結構是應用具單一角度的傾斜狀反射板來改變反射光線的角度,使反射光線較偏向于垂直法線的方向。
請參照圖4,圖4所示為傾斜狀反射板結構中入射與反射的光線反射原理,其中入射光線42以和垂直法線40夾角θ的角度照射,若基材46上的反射板48的垂直法線與垂直法線40呈夾角Φ,此夾角Φ中即為單一角度傾斜狀反射板所具有的傾斜角度(Slope?Angle)Φ中,則反射光線44與垂直法線40的夾角α2會等于|θ-2Φ|,而使得反射光線較偏向于垂直法線40的方向。
利用上述光線反射原理所制造的習知液晶顯示器結構如圖5所示,除了保留原有的液晶顯示器結構。如擴散板84,其中更包含了單一角度的傾斜狀反射板76。請參照圖5,其中此單一角度的傾斜狀反射板76可使反射光線72,較圖2中的反射光線52偏向垂直法線方向,由此可知傾斜狀反射板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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