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將歌曲由網際網路下載至用戶端電腦的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01100602.1 | 申請日: | 2001-01-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363922A | 公開(公告)日: | 2002-08-14 |
| 發明(設計)人: | 李政道 | 申請(專利權)人: | 李政道 |
| 主分類號: | G10L19/00 | 分類號: | G10L19/00;G10L21/00;G06F1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銀龍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皋吉甫 |
| 地址: | 臺灣省臺北市*** | 國省代碼: | 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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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歌曲 網際 網路 下載 用戶端 電腦 方法 | ||
1.一種將歌曲由網際網路下載至用戶端電腦的方法,其適用于一網際網路連接復數個用戶端電腦、一伺服端電腦、及復數個歌曲供應端電腦,該方法包括下列步驟:
a.該伺服端電腦經由該網際網路,接收用戶端電腦下載歌曲指令;
b.該伺服端電腦經由該網際網路,接收該用戶端電腦對下載歌曲的支付指令,其中該支付指令至少包括一使用預付形態的支付;
c.該伺服端電腦查驗該支付指令后,依據下載歌曲指令所選購歌曲,該伺服端電腦執行下列步驟:
c1.判斷該選購歌曲是儲存于該歌曲供應端電腦,或者是儲存于伺服端電腦;
c2.依據步驟(c1)的判斷結果,向儲存該選購歌曲的電腦,存取該選購歌曲;
d.該伺服端電腦編碼該選購歌曲,使得經編碼后的選購歌曲至少包含一個播放限制資料及一個歌曲資料;
e.該伺服端電腦經由該網際網路,下傳經編碼的選購歌曲至用戶端電腦。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該方法進一步包括下列步驟:
該伺服端電腦向用戶端電腦提供經由該網際網路下載的一個用于播放經編碼的選購歌曲的播放軟件。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該方法的步驟(d)進一步包括下列步驟:將編碼后的選購歌曲進行壓縮。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該方法進一步包括下列步驟:
a.該伺服端電腦提供用戶端電腦,經由該網際網路下載一個用于播放經步驟(d)所編碼的選購歌曲的播放軟件;
b.該伺服端電腦經由該網際網路,接收該用戶端電腦對該播放軟件的注冊指令;
c.依據該注冊指令,該伺服端電腦經由該網際網路,下傳一核準注冊資料至該用戶端電腦。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該方法中的步驟(c2)為:如果步驟(c1)的判斷結果為該選購歌曲是儲存于該歌曲供應端電腦,則該伺服端電腦經由該網際網路,向該歌曲供應端電腦存取該選購歌曲。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該播放限制資料為播放到期時間限制資料。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該播放限制資料為播放次數限制資料。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該播放限制資料為會員賬號。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該經編碼后的選購歌曲進一步包含:一個背景影片資料。
10.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該核準注冊資料至少包含:一流水序號、一密碼。
11.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該核準注冊資料至少包含:一會員賬號、一密碼。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該使用預付型態的支付為使用預付卡。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該支付指令進一步包括使用信用卡的支付。
1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該支付指令進一步包括使用折價券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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