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便攜式電子設備無效
| 申請號: | 00806123.8 | 申請日: | 2000-01-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346456A | 公開(公告)日: | 2002-04-24 |
| 發明(設計)人: | 約翰·昆廷·菲利普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約翰·昆廷·菲利普斯 |
| 主分類號: | G06F1/16 | 分類號: | G06F1/16;H04M1/21;H04N1/00;H04N7/14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人: | 谷惠敏,李輝 |
| 地址: | 英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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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便攜式 電子設備 | ||
1.一種便攜式電子設備(1;31;61;91;121;151;181;211),包括:互相鉸接在一起的第一翼和第二翼(2,3;32,33;62,63;92,93;122,123;152,153;182,183;212,213);以及安裝在第一翼的光傳感器(7;45;71;159;189;215),其特征在于,光傳感器被配置成用于感測平放在第二翼上的文件(16;38;67;104;130;166;187)。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電子設備,其中光傳感器(16;38;67;104;130;166;187)被配置成其所對方向垂直于第二翼并且基本上聚焦在第二翼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便攜式電子設備,其中在第二翼(3;33;63;93;123;153;183;213)上帶有鍵盤。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便攜式電子設備,其中在第一翼(2;32;62;92;122;152;182;212)上帶有顯示屏(64,156)。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便攜式電子設備,其中在第一翼(2;32;62;92;122;152;182;212)上帶有鍵盤(5;35;185)。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便攜式電子設備,其中在第二翼(3;33;63;93;123;153;183;213)上帶有顯示屏(14;44;70;96;126;188)。
7.根據前述任何一個權利要求所述的便攜式電子設備,包括拍攝用閃光設備(8a,8b;46a,46b;72a,72b;160a,160b)。
8.根據前述任何一個權利要求所述的便攜式電子設備,其中光傳感器(7;14;71;159;189;215)所對方向可相對于第一翼(2;32;62;92;122;152;182;212)變化。
9.根據前述任何一個權利要求所述的便攜式電子設備,其中文件(16;38;67;104;130;166;187)被通過固定裝置(15a,15b,15c,15d;37a,37b,37c,37d;66a,66b,66c,66d;95a,95b,95c,95d;125a,125b,125c,125d;165a,165b,165c,165d;186)固定在第二翼(3;33;63;93;123;153;183;213)上。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便攜式電子設備,其中固定裝置包括:夾持裝置(95a,95b,95c,95d;102a,102b,102c,102d),用于將文件(16;38;67;104;130;166;187)固定在第二翼(3;33;63;93;123;153;183;213)和夾持裝置之間。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便攜式電子設備,其中夾持裝置包括固定帶(95a,95b,95c,95d)。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便攜式電子設備,包括卷軸(97a,97b,97c,97d),其中固定帶被繞在卷軸上使得固定帶能夠被拉出用于固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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