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傾斜度可變的筆頭的書寫用具無效
| 申請號: | 00802875.3 | 申請日: | 2000-01-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336877A | 公開(公告)日: | 2002-02-20 |
| 發明(設計)人: | 希格伯特·維亞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梅茨和克萊爾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43K7/00 | 分類號: | B43K7/00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曾立 |
| 地址: | 德國格羅***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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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傾斜度 可變 筆頭 書寫 用具 | ||
本發明涉及書寫用具,這些書寫用具按人機工程學原理適應于使用者的手持情況。書寫用具被理解為可手持并可移動的所有這樣的書寫用具,即被使用者作為圓珠筆、滾珠筆(Rollerball)、纖維筆(Faserschreiber)、或者鋼筆使用;其中也包括筆芯書寫用具。
在幾十年前,人們就試圖構造一種書寫用具,其筆桿前端上的筆頭形狀為向前逐漸變細的形式,并且筆頭相對于筆桿的軸線傾斜。對此請參閱以前的文獻FR?1032?122A(Segal/Flicker)、FR?2?151?240A(Droubay)或者以前的德國文獻DE?871?258?C(Riepe-Werk)。
直到最近幾年,人們才又重新開始考慮,將從書寫用具制造者的構思目錄中消失掉的、顯然陳舊的關于傾斜的筆頭的構思,從制造技術方面進行改進,如文獻WO?98/13216?A1(Senator/Vial)或者WO97/2248?A1(Gilette)。上面提到的最后一個WO文獻致力于一種筆頭的構造,如在前面首先提到的FR文獻中所描述的那樣,也就是將前端部作為向前逐漸變細的筆頭區域的一個雙重的折彎構成,以便一方面具有一個背離書寫面的取向,另一方面又在完全緊靠于筆頭區域處有一個朝向書寫面的取向。而在前一個WO文獻(Vial的文獻)中建議,筆頭僅在一個方向上傾斜地構成,其中,選擇前端部的一個縱向延伸的構造,作為在筆桿前端上的傾斜安置的或者“非對稱″的錐體。這種構造可以改善使用者的視野,由于細的、縱向延伸的筆頭使使用者能夠更好地看到書寫用具的書寫端部。
根據上面敘述進行的制造技術上的現化代,有一個給定的固定的筆頭傾斜度。根據DE?801?614(1951年Ganter),在很久以前就已經提出了一種可調節的筆頭構造。在那里,借助于一個球形鉸節或圓盤鉸節關系到一個示意性給出的筆頭,它在預調節球-盤鉸節后通過一個螺母(那里的d)被固定在筆桿上。更早的時候,在1928年在US1687?647(Garvey)中已經提出了一種書寫用具,它使得能夠實現限定得很窄的筆頭傾斜,在一個那里描述的“剛性頭架10″上定位,該“剛性頭架10″軸向安置,并且其在輕微彎折時使墨水自由流出。通過彎折,使用者可以調節墨水的量(流出速度),從而通過作用于筆頭上的相應壓力得到粗的和細的線(見那里的第2頁,第38至52行)。最后,在1971年還提出,設置一個軟管裝置,它帶有一個位于前端部上的圓盤鉸節和一個筆頭,該筆頭能夠相對于軟管的軸線擺動,見US?3?554?660(Wood)。那里圓盤形構成的鉸節(那里圖2中的9,10)在軸向上錯開、并且在側向上相對于擺動平面(那里的3-3)錯開地安置。
從上述的現有技術出發,本發明的提出問題是:構造一種符合人體工程學的、具有逐漸變細地收縮的筆頭區域的書寫用具,其中不同使用者的手位-絕大多數情況下如同他們的手跡一樣彼此差別很大-能更好地適應該書寫用具,特別是改進在書寫用具上的調整傾斜度的操作。
如果筆頭部或筆頭件在其相對于筆桿軸線的傾斜度方面可以通過書寫用具件上的一個調整裝置由使用者自己改變(權利要求1、15),并且改變后的位置在調整后被保持不變,或者可重新通過調整裝置直接地改變,即借助于本發明達到了該目的。這樣使用者可以控制或調整前桿端上的縱向延伸的筆頭件的傾斜度,使適合于他并使他舒適。
可調整性包括一次性調整和改變,其中改變所調定和所改變的、基本上為錐形的筆頭段的錐體軸線相對于筆桿軸線的位置。變化范圍在0°至20°之間、特別是在10°至15°左右的范圍,這對于絕大多數不同使用者的手位來說足夠了。
本發明書寫用具因而既可以在伸直位置中應用-此時兩個軸線(筆桿的軸線和筆頭的軸線)基本上重合,也可以在彎折的位置中使用-此時筆頭的軸線相對于筆桿的軸線位置改變。
復位力使被改變到其傾斜位置上的筆頭運動返回到其伸直位置上,該復位力可以從筆芯裝置的一個彈性區域獲得,該筆芯裝置安置在筆桿的軸線上;或者從一個彈簧裝置獲得,該彈簧裝置向筆頭件這樣施加一個力分量,使得產生一個繞筆頭件在筆桿上的支點的力矩并且筆頭件壓回到初始位置上(權利要求3、4、9)。
調節運動在一個包含筆桿主軸線和筆頭件錐體軸線的平面內走向,它可以通過筆桿的后面段的參與被控制(權利要求2、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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