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卷曲混纖聚酯復絲及其生產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00802329.8 | 申請日: | 2000-10-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327491A | 公開(公告)日: | 2001-12-19 |
| 發明(設計)人: | 吉村三枝;小川公博;庵原耕一 | 申請(專利權)人: | 帝人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D01D5/08 | 分類號: | D01D5/08;D01F6/62;D01F6/84;D01F6/92;D02G1/18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景朝,鐘守期 |
| 地址: | 日本大阪***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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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卷曲 聚酯 及其 生產 方法 | ||
1.一種卷曲混纖聚酯復絲,其包含兩種卷曲聚酯復絲FYA和FYB,FYA和FYB的聚合物化學組成彼此不同,二者彼此混纖和部分交纏形成混纖復絲FY;其中,在混纖復絲FY中,各復絲FYB在伸直條件下平均纖絲長度比各復絲FYA的平均纖絲要長8-40%,較短的各復絲FYA在伸長條件下纖絲長度變異系數(CVA)為3%或3%以下,而在伸直條件下較長的各復絲FYB的各纖絲長度與較短的各復絲FYA的平均纖絲長度之差的變異系數(CVB-A)為10-20%。
2.權利要求1的卷曲混纖聚酯復絲,其中在伸直條件下各復絲FYB的平均纖絲長度比各復絲FYA的平均纖絲長度要長10-40%。
3.權利要求1的卷曲混纖聚酯復絲,其中較長復絲FYB含0.5-5wt%提高纖絲伸長性能的試劑,以較長復絲FYB中所含聚酯聚合物重量為基準計。
4.權利要求3的卷曲混纖聚酯復絲,其中提高纖絲伸長性能的試劑包括至少一種不飽和單體的加聚產物,該產物基本不溶于較長各復絲FYB的聚酯中,其重均分子量為至少2000。
5.權利要求1-4中任何一項的卷曲混纖聚酯復絲,其中含在較短各復絲FYA中的聚酯,含有作為形成該聚酯的二羧酸成分殘基一部分的間苯二甲酸殘基,其量為二羧酸殘基總量的3-15mol%。
6.權利要求1-5中任何一項的卷曲混纖聚酯復絲,其中較長聚酯復絲FYB的平均纖絲粗細度相當于較短聚酯復絲FYA的平均纖絲粗細度的80%或更少,每一根混纖復絲FY中較長聚酯復絲FYB的根數為較短聚酯復絲FYA根數的至少1.5倍。
7.一種生產卷曲混纖聚酯復絲的方法,包括:
使兩種化學組成彼此不同的聚酯分別經由兩種聚酯的熔融紡絲孔進行熔體紡絲,分別形成兩種未拉伸聚酯復絲;
使兩種彼此不同的復絲混纖,同時使混纖復絲經過纖絲交纏處理,該處理中向混纖復絲施加空氣壓力為50-600KPa的氣流,使各復絲彼此交纏;
使所得混纖交纏復絲成束;
以1.2-2.5拉伸比拉伸該復絲束,從而制出包含兩種熱收縮性能彼此不同的拉伸復絲的混纖交纏拉伸復絲;和
對拉伸復絲實施熱卷曲處理至如下程度,即所得復絲FY中,所得卷曲復絲FYB型在伸直條件下的平均纖絲長度比另一所得卷曲復絲FYA型的平均纖絲長度長8-40%,較短各復絲FYA在伸直條件下的纖絲長度變異系數(CVA)為3%或3%以下,伸直條件下較長各復絲FYB的單根各纖絲長度和較短各復絲FYA的平均纖絲長度之差的變異系數(CVB-A)為10-20%。
8.權利要求7的方法,其中在伸直條件下卷曲復絲FYB的平均纖絲長度比卷曲復絲FYA的平均纖絲長度要長10-40%。
9.權利要求7和權利要求8中任何一項的方法,其中通過交纏法進行纖絲空氣交纏處理。
10.權利要求7或8的方法,其中兩種類型聚酯的紡絲孔處于同一塊噴絲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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