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燭光顯字蠟燭無效
| 申請號: | 00262600.4 | 申請日: | 2000-11-21 |
| 公開(公告)號: | CN2454378Y | 公開(公告)日: | 2001-10-17 |
| 發明(設計)人: | 陳大山 | 申請(專利權)人: | 陳大山 |
| 主分類號: | C11C5/00 | 分類號: | C11C5/00 |
| 代理公司: | 泉州市專利事務所 | 代理人: | 林少琳 |
| 地址: | 362000 福建***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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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燭光 蠟燭 | ||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燭光顯字蠟燭。
隨著科學技術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蠟燭已由照明用品轉向在娛樂、喜慶等場合使用,主要起裝飾、添加喜慶氣氛等作用。因此也產生了具有彩色、幻影、音樂、香味等功能的蠟燭產品。但是,在某些場合下,如果蠟燭燃燒后,能顯示出表達特定意義的文字,不僅可以增添情趣,而且蠟燭產品也更具有吸引力。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針對市場需求,設計了一種燭光顯字蠟燭,通過在蠟燭中設置有燃燒后可顯字的載體,達到蠟燭燃燒后可顯字的目的。
燭光顯字蠟燭,包括有蠟燭體、蠟燭芯,其特征是:在蠟燭體內固定有顯字物體,顯字物體為條形或塊狀,也可設計為一定的造型,在顯字物體的表面用特定溶液寫上所需文字或圖形。顯字物體于蠟燭成型時置入蠟燭體內,在蠟燭體內的位置以不影響蠟燭芯燃燒為宜。顯字物體隨著蠟燭體的燃燒,而逐漸顯露出來,經蠟燭燃燒后,顯字物體不變形,且預先寫上的文字或圖形也顯示出來。顯字物體的大小及形狀可隨著蠟燭的大小及而改變,以不影響蠟燭燃燒和定形為前提。
本實用新型所設計的燭光顯字蠟燭,針對市場需求而設計,不僅可以增添情趣,也可以使蠟燭產品更具有吸引力。
附圖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本實施例包括有蠟燭體(1)、蠟燭芯(2),在蠟燭體內固定有條形顯字物體(3),在條形顯字物體(3)的表面用特定溶液寫上所需文字“生日快樂”。條形顯字物體放入蠟燭成型模具中,把溶解后的石蠟倒入模具里冷卻后取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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