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具有漏煙器的郵政廣告信筒無效
| 申請號: | 00244548.4 | 申請日: | 2000-09-28 |
| 公開(公告)號: | CN2450160Y | 公開(公告)日: | 2001-09-26 |
| 發明(設計)人: | 李承剛 | 申請(專利權)人: | 成都百德實業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D91/00 | 分類號: | B65D91/00 |
| 代理公司: | 成都天元專利事務所 | 代理人: | 張新 |
| 地址: | 610071 四川***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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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漏煙器 郵政 廣告 信筒 | ||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公共設施,特別是一種具有漏煙器的郵政廣告信筒。
郵政廣告信筒作為一種方便郵政投遞的公共設施,
本實用新型的發明目的是提供一種具有漏煙器的郵政廣告信筒,這種信筒能夠防止燃燒的香煙頭等雜物被扔進信筒后燒壞信筒內的信件,具有結構簡單,有效分離香煙頭等雜物與信件的特點。
本實用新型的發明目的是這樣實現的:
本實用新型包括信筒、投信窗口、遮擋板和取信窗口,遮擋板位于投信窗口的上方,且與投信窗口呈銳角,以遮擋灰塵或雨水,其特征在于:在信筒的投信窗口同一側的下方有出煙窗口,在信筒內的投信窗口的下方和取信窗口的上方有分隔信筒的漏煙器。
本實用新型對應于投信窗口處均有漏煙器,漏煙器呈“L”形,其中一個漏煙器下部漏煙器的兩側固定在信筒內壁上,漏煙器的一側位于取信窗口上面,另一側位于出煙窗口上面,上部與信筒內壁形成豎向出煙通道,頂部與投信窗口連通,底部與出煙窗口連通。
本實用新型漏煙器的頂部與投信窗口的下線平行,且漏煙器的頂部與投信窗口的距離小于漏煙器的頂部到信筒另一側內壁的距離。
本實用新型利用燃燒的香煙頭等雜物比信件短的特點,當香煙頭從投信窗口被扔進信筒時,由于伸進信筒的距離短,就會從漏煙器上部與信筒內壁形成的豎向出煙通道中經出煙窗口出去,而當信件從投信窗口被扔進信筒時,由于信件較長,不會落入出煙通道中就只能越過漏煙器的頂部落入信筒中,從而有效分離香煙頭等雜物與信件,確保信件不燒壞。
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使用效果好。
下面給出本實用新型的附圖。
圖1本實用新型的正視剖面結構示意圖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
本實用新型包括信筒1、投信窗口2、遮擋板3和取信窗口4,遮擋板3位于投信窗口2的上方,且與投信窗口2呈銳角,以遮擋灰塵或雨水,其特征在于:在信筒1的投信窗口2同一側的下方有出煙窗口5,在信筒1內的投信窗口2的下方和取信窗口4的上方有分隔信筒1的漏煙器6。
本實用新型對應于投信窗口處均漏煙器6,漏煙器6呈“L”形,下部兩側固定在信筒1內壁上,其中一個漏煙器的一側位于取信窗口4上面,另一側位于出煙窗口5上面,上部與信筒1內壁形成豎向出煙通道7,頂部與投信窗口2連通,底部與出煙窗口5連通。
本實用新型漏煙器6的頂部與投信窗口2的下線平行,且漏煙器6的頂部到投信窗口2的距離小于漏煙器6的頂部到信筒1另一側內壁的距離。
本實用新型利用燃燒的香煙頭等雜物比信件短的特點,當香煙頭從投信窗口2被扔進信筒1時,由于伸進信筒1的距離短,就會從漏煙器6上部與信筒1內壁形成的豎向出煙通道7中經出煙窗口5出去,而當信件從投信窗口2被扔進信筒1時,由于信件較長,不會落入出煙通道5中,就只能越過漏煙器6的頂部落入信筒1中,從而有效分離香煙頭等雜物與信件,確保信件不燒壞。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使用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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