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車輛拋錨示惕標志》支架無效
| 申請號: | 00236949.4 | 申請日: | 2000-05-30 |
| 公開(公告)號: | CN2430322Y | 公開(公告)日: | 2001-05-16 |
| 發明(設計)人: | 劉勇進 | 申請(專利權)人: | 劉勇進 |
| 主分類號: | B60R21/02 | 分類號: | B60R21/02;G09F13/16 |
| 代理公司: | 湛江市專利事務所 | 代理人: | 龐愛英 |
| 地址: | 524036 廣***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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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拋錨 標志 支架 | ||
本實用新型屬于一種《車輛拋錨示惕標志》支架。
目前,汽車在途中因故拋錨時有發生,故障車往往無法靠邊停放,一直以來,故障車司機常用路邊的樹枝、石頭等放在車前車后以示警惕。這樣既破壞綠化,被棄置路上的樹枝、石頭又妨礙交通,而且過往車輛遠距離難以看清前面這些示惕物,起不到警惕作用,也有用“危險標志”作警示的,但多數司機覺得用這樣的標志不吉利,又因現時的標志都是用硬鋁片制作,攜帶不方便,而不愿使用,再說,這樣的標志在多種埸合使用,含義太籠統,不可能收到專用標志的效果。因沒有專用標志可使過往車輛司機一目了然,所以未能及早采取相應措施,而造成的重大交通事故的例子不堪細說。例如專利96235900.9便攜式故障車警告標志、專利97246408.5一種三角警示牌、專利97227163.5故障車警告三角標志牌等雖然能起到警示、折疊、便攜的作用,但結構較復雜,成本較高,不宜推廣使用。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車輛拋錨示惕標志》支架,利用傘狀結構支架配合專用標志,將它放在機動車一旁,來警示其它車輛,該機動車停車或是故障車,達到機動車安全停車的目的,避免交通事故。
本實用新型由傘狀支架、專用標志組成,在等邊三角形(1)中心點裝有固定環(7),3條長主骨(2)從三角形(1)角的頂點與固定環(7)相聯接,3條短主骨(3)從三角形(1)邊的中點與固定環(7)相聯接,6條等長的撐骨(8)分別從三角形的邊的中點或長主骨(2)的中點與裝在直柄(4)上的撐骨固定環(9)相聯接,直柄(4)、鉤柄(5)與角度鎖定轉軸(6)相聯,呈傘狀。直柄(4)或呈管狀,分為3-4節,可伸縮。專用標志(10)呈三角形,三角形內有大、小同心園及2個小三角形,有圖案之處正面涂復有反光材料。
本實用新型設計合理,使用簡單,攜帶方便,所示《標志》設計通俗易懂,深受司機的喜愛,克服了現有三角形警示標志不明顯的缺點。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支架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標志》示意圖。
在本實用新型中,支架可在任何一間具有制傘設備的廠內生產,除固定環、角度鎖定轉軸可購到外,其余三角形的邊、主骨、撐骨、直柄、鉤柄等均可用鋼材加工而成,按圖1所示裝配支架,再按圖2所示用布料制成《標志》,《標志》呈三角形,在三角形內的園形部份表示車輪,代表車輛,兩個小三角形表示楔木,整個畫面含義-注意車輛拋錨,有圖案之處正面涂復有反光材料,十分醒目。將《標志》附在傘狀支架的三角形上,利用支架撐骨將《標志》撐成傘狀,也可折合,隨車攜帶,當汽車在途中因故拋錨時,可取出支架撐開,隨手擺放在適當的地方,鉤柄平放地面后由角度鎖定轉軸鎖定,有風的時候用重物壓在鉤柄上以便加固,使到來往車輛司機一目了然,避免造成交通事故?;蛘邔⒅北庸こ使軤?,分為3-4節,可伸縮,更加方便攜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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