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改進結構的雨傘無效
| 申請號: | 00204798.5 | 申請日: | 2000-03-10 |
| 公開(公告)號: | CN2414653Y | 公開(公告)日: | 2001-01-17 |
| 發明(設計)人: | 廖清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廖清平 |
| 主分類號: | A45B25/04 | 分類號: | A45B25/04 |
| 代理公司: | 中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人: | 湯保平,朱黎光 |
| 地址: | 臺灣省桃園縣*** | 國省代碼: | 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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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改進 結構 雨傘 | ||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改進結構的雨傘。
目前社會上所采用的方形雨傘大多使用于室外的市場和夜市等地方,(如圖1所示)方形雨傘10內共使用四支傘骨11、四支支撐桿14、一支桿15和傘布17等,常用方形雨傘內的傘骨皆是一體成形,在傘骨中再組合一活動關節使支撐桿可支撐中間支桿,使方形雨傘能夠撐開使用,但方形雨傘不象圓形雨傘那樣因圓弧流線關系,可讓風力不集中于某一處,方形雨傘是以面抵抗風力,所以常于風大時造成于關節下的傘骨處斷裂(如圖2所示),讓消費者無法自行修理且無法使用等諸多問題。
有鑒于上述問題的存在,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改進結構的雨傘,能方便更換傘骨,讓消費者方便拆裝和損壞修理。
為達上述的目的,本實用新型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的:一種改進結構的雨傘,其特征在于:其主要是將雨傘內的傘骨分成上傘骨和下傘骨兩部份,上傘骨底端裝置一關節,該關節旁安裝一旋轉的支撐桿,于關節下方固定安裝下傘骨,再利用螺絲穿過孔口和螺帽鎖緊,將關節和下傘骨固定結合。
傘骨中的關節設于其它形式的雨傘中。
傘骨中的關節和下傘骨結合處,設置一個或二個以上的孔口。
通過本實用新型一種改進結構的雨傘,克服了現有技術的缺點,達到了創作的目的。
下面結合附圖及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圖1是常用雨傘的立體示意圖;
圖2是常用雨傘關節處斷裂的局部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關節結構的立體示意圖。
請參閱圖1、2所示,常用方形雨傘10內的傘骨11皆是一體成形制成,為使雨傘的重量減輕,其傘骨11內都制成空心,由于當雨傘撐開后其傘骨上半部12、支撐桿14和支桿15形成一三角形,所以造成傘骨上半部12強度較強,而傘骨下半部13因單獨外伸連接傘布17,其強度較傘骨上半部12弱,如風力較大時力量由傘布17傳至傘骨11,而傘骨下半部13底端將是傘骨11內受力最大的,根據杠桿原理,所以傘骨11常于關節16下方處斷裂,由于傘骨11是一體成形,所以斷裂后,需將整支傘骨11替換才能使用,而替換修理非一般消費者所會,所以需到專門修理商處修護,造成消費者無法繼續使用待諸多問題。
請參閱圖3所示,本實用新型改進結構的雨傘是將雨傘內的傘骨分成上傘骨20和下傘骨21兩部份,于上傘骨20底端裝置一關節22,該關節22旁安裝一可旋轉的支撐桿23,該支撐桿23于雨傘打開時靠中間支桿來支撐傘骨重量;在關節22下方可將下傘骨21固定安裝,再利用螺絲25穿過二對應孔口24和螺帽26鎖緊,將關節22和下傘骨21固定結合,因下傘骨21屬于分開結合,所以當因風大造成下傘骨21斷裂時,即可將斷裂的下傘骨21取出,換上備用的下傘骨21就可繼續使用。
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改進結構的雨傘,不僅讓消費方便儲放,且易于修理替換,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一較佳實施范例,當不能以之作為限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的范圍,凡依本實用新型申請專利范圍所作均等變化或修飾,仍應屬本實用新型專利涵蓋的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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