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嵌插式警示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00202205.2 | 申請日: | 2000-01-11 |
| 公開(公告)號: | CN2403458Y | 公開(公告)日: | 2000-11-01 |
| 發明(設計)人: | 蔡水德 | 申請(專利權)人: | 蔡水德 |
| 主分類號: | A63C17/26 | 分類號: | A63C17/26 |
| 代理公司: | 廈門市新華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方惠春 |
| 地址: | 臺灣省彰化縣*** | 國省代碼: | 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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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嵌插式 警示 裝置 | ||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嵌插式警示裝置。
近年來,滑板車已成為取代自行車兼具休閑健身及輕便代步功效的交通工具。而目前現有的滑板車,結構設計多著重于可折收性,以利隨車攜帶、收置或手提拿取,也有考量車行避震的舒適性,并有簡化成型及組裝的經濟效益,林林總總的結構改良多得不勝枚舉,但是,卻完全沒有提供車行安全的警示裝置,以致滑板車在視線不良時(即雨霧期間及早、晚日出日落之際)與夜晚明視度欠佳時,都不利于使用,這是其使用上的最不方便之處;加上,有些動力滑板車是使用電瓶、充電器或蓄電池,產生電能動力的供應,因此,車體上有關電力的使用都會取自該種大型動力源,卻常因動力源過重而影響滑板車的輕巧性能,有時甚至會因動力源組裝外露,而造成車體美觀的破壞及妨礙使用者站立的方便,且即使滑板車不作電動使用,其他的電力供應亦同樣是采用上述動力源,故常有大材小用的浪費,更何況其功能性不如預期理想,于是,實亟待更進一步的改良。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嵌插式警示裝置,以提升滑板車的警示功效,達到增進滑板車使用安全、利用方便性及強化車距明視度的實用目的。
為達成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主要在車體部分(如滑板車)的底緣兩側平行分設角形容置槽,在容置槽上形成一貫穿槽口;一嵌置座插入容置槽,而嵌置座通過角擋片擋卡在容置槽的端口,角擋片上有一中孔及一個以上鉤部,嵌置座側位上延設的一個以上翼片頂撐在容置槽內部,嵌置座座體上又有拘持干電池定位的夾掣部,而底側突設一可卡合槽口的倒鉤;一連有燈泡的IC板裝在嵌置座內部,其燈泡由中孔穿出,且角擋片的鉤部卡接燈罩定位。
采用上述結構后,本實用新型有效地利用了車體底側的空間,在不占空間、不增加負擔及不影響車體美觀的條件下,通過干電池和IC板配合開關(如震動感應開關或切換式開關)控制燈泡發光,從而提供車體的安全警示功效,強化車距明視度,同時,本實用新型具有電池、燈泡嵌插、拆取簡便及方便更換的使用功效。另外,本實用新型也可利用構形的改變,而配合任何車體以其具有槽狀空間的部位嵌插使用(如:車把手端孔),以達到擴增警示裝置使用安裝定位的實用目的。
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詳細描述。
圖1是本實用新型立體分解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組裝使用的剖示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組裝定位的剖示圖。
首先,請配合參閱圖1-3所示,本實用新型是在滑板車上提供使用者站立的車體2部分,其在底緣兩側平行分設角形容置槽21,并在容置槽21適位形成一貫穿槽口22。
一嵌置座3,是配合容置槽21嵌插定位,其端部設有大于容置槽21端口的角擋片31,且角擋片31上有一中孔311及數個鉤部312,座體上又有拘持干電池A定位的夾掣部32,而側位則有對稱延設的多個翼片33,另外底側突設一可卡合槽口22的倒鉤34。
IC板4,是與燈泡41一體連接,其用于燈泡41啟亮的控制。
上述元件組合,先在嵌置座3上組裝足夠的干電池A后,將IC板4裝入嵌置座3內部,其燈泡41可由中孔311穿出,再利用角擋片31以鉤部312卡接燈罩5定位,此時燈泡41即內置在燈罩5中(參考圖2所示),當嵌置座3插入容置槽21時,其翼片33即以左、右均力頂撐方式,順沿槽壁滑至容置槽21內部(詳如圖3所示),直到倒鉤34與槽口2產生卡合后,其角擋片31亦同時擋卡在容置槽21的端口外,遂完成警示裝置的組裝定位(如圖2的說明所示),經由IC板4控制燈泡41產生燈亮作用,因而提供滑板車警示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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