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樂器盒無效
| 申請號: | 00138001.X | 申請日: | 2000-12-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333532A | 公開(公告)日: | 2002-01-30 |
| 發明(設計)人: | 漢斯·彼得·威爾費 | 申請(專利權)人: | 漢斯·彼得·威爾費 |
| 主分類號: | G10G7/00 | 分類號: | G10G7/00;A45F3/04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 代理人: | 張兆東 |
| 地址: | 聯邦德國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樂器 | ||
本發明涉及按權利要求1前序部分所述的樂器尤其吉他盒,它有一個包括底部和盒蓋的包殼,包殼有一個用于裝入樂器的可封閉的口,在包殼上至少設一條用于肩背樂器盒的背帶,至少一條的背帶在上固定點與下固定點之間延伸,在上固定點與相關的下固定點之間的部分分別確定了包殼材料特殊負荷的負載段,在包殼外面設至少一個安放一條或多條背帶的存放槽。
由DE29906764U1已知這種盒。在那里所介紹的盒中存放槽總是沿一條由上固定點與相關的下固定點給定的直線延伸。在一種特殊的設計中,背帶連同下固定點一起置入存放槽內。
盡管無疑值得追求的是當背帶不使用時能把它或它們藏匿起來,但已知的解決方案也同時存在一些缺點。將存放槽布置在上固定點與相關的下固定點之間的區域內是不利的,因為在藏在盒內的樂器運輸時包殼的這一部分材料可認為是特殊負載段。僅由于盒和樂器的重力在柔性包殼上作用的拉伸負荷在固定點,尤其在上固定點與相關的下固定點之間的連線上特別大。除此之外,此負載段不僅以特殊的方式受盒和樂器的重力載荷,而且還受到由于在運輸時引起的振動帶來的負荷。因此,按先有技術由于有存放槽削弱了這一區,這看來是存在問題的。在此區域的存放槽本身以及可能的封閉裝置如拉鏈等受到不必要的負載。最后,樂器肩背式運輸本來就是一種特殊的負載。為了盡可能舒適地攜帶,盒在貼靠著使用者肩胛骨的區域內應當沒有干擾性的裝置,如帶拉鏈的存放槽等。
本發明的目的是與上述先有技術相比改進有至少一個背帶存放槽的樂器盒,以便能消除或至少能減輕迄今已知的存放槽的至少上述缺點之一。
此目的通過一種按權利要求1特征的盒以出人意外的簡單的方式達到。
在從屬權利要求中說明有利的進一步發展。
本發明的核心思想在于,背帶在至少其兩端之一配備可卸下的固定件,并與此同時存放槽設在負載段之外的包殼外面。采取此措施顯著改善盒肩背運輸時的攜帶舒適性。在上和下固定點之間的負載段內,包殼未由于附加的裝置而被削弱。最后,存放槽本身由于設在此特殊負荷區之外而受到的負載顯著減小。
因此本發明基于此認識,即,存放槽不是設在此有特殊負荷的負載段內,而是布置在離此負載段有足夠的距離處,并與此同時背帶在至少端頭之一處借助可卸式固定件固定在包殼上,所以它們一端或兩端可卸并可安置在為自己所設的存放槽內。因此,或如在先有技術中那樣可以部分存放,但優選地規定完全存放,所以背帶在卸下的狀態不會凸出或產生干擾。
按一種特別優選的設計,分別設兩個互相隔開間距的上固定點和下固定點,以及至少一個的存放槽布置在兩個各自相關的負載段之間的區域內。在此區域內包殼材料上的負載小得多。此外,此至少一個的存放槽與先有技術相比更加靠里,從而保護使用者的肩胛骨。
按一項具體的設計,這兩個存放槽互相平行地延伸。按此設計存放槽能特別容易制造。必要時所需要的接縫在這里可在制造技術方面有利地安置。
按另一項優選的設計,這兩個存放槽直接并列地布置,這樣的設計在樂器盒的一側總體上提供了一種符合人類工程學的造型,以及除此之外在制造技術方面同樣可認為是有利的。
按另一項可供選擇的設計設兩條或更多條背帶,為它們在包殼上總共設一公共的存放槽,所以所有需要的背帶可安置在唯一的存放槽內。按這種設計只須制造一個存放槽。而且操作也更簡單,因為所有需要的背帶可以卸下并一起藏入公共的存放槽內。
按另一項特別優選的設計,一個或多個存放槽布置在盒蓋的外面,以及上和下固定點設在底部的外面。因此背帶的固定點和存放槽設在樂器盒兩個不同的側面,所以在攜帶時面朝使用者后背的那一側沒有存放槽,可能有干擾性隆凸的存放槽被布置在包殼上相對的一側。
按本發明的一個特別有利的方面,存放槽的長度尺寸至少確定為它大于上固定點與相關的下固定點之間的距離,尤其是至少等于要藏匿的背帶長度。因此一條或多條背帶可以非常妥善地安置,因為它們不必劇烈折疊或卷曲。
按本發明另一個有利的方面,存放槽可借助尼龍搭扣封閉。在使用此盒時,尤其在攜帶時,尼龍搭扣比拉鏈造成的干擾小得多。
下面借助于實施例和參見附圖進一步說明本發明的其他特征和優點。
其中:
圖1?帶有固定在固定點處的背帶的樂器盒第一種實施形式;
圖2?樂器盒(背帶已取下)第二種可供選擇的實施形式;
圖3?樂器盒(背帶已取下)第三種可供選擇的實施形式;
圖4?樂器盒(背帶已取下)第四種可供選擇的實施形式。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漢斯·彼得·威爾費,未經漢斯·彼得·威爾費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00138001.X/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作動裝置
- 下一篇:用腺病毒突變體殺傷腫瘤和腫瘤相關內皮細胞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