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手持電動工具系統無效
| 申請號: | 00126022.7 | 申請日: | 2000-08-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284416A | 公開(公告)日: | 2001-02-21 |
| 發明(設計)人: | P·斯蒂爾勒;M·倫納;J·米勒 | 申請(專利權)人: | 羅伯特-博希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5B21/00 | 分類號: | B25B21/00;B25B28/00;B25F5/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蘇娟 |
| 地址: | 聯邦德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手持 電動工具 系統 | ||
1.至少具有手持電動工具的第一種和第二種實施形式之一的手持電動工具系統,其中,手持電動工具具有一個設置在機殼(10)內的電機(12),電機通過驅動軸(14)直接或間接與一個同步件(22)相聯,同步件設置在一個用于容納至少一個插入式工具(24,176,178)的接納部分(174)內并且同步件和插入工具都與驅動軸聯動,其特征在于,至少一種實施形式具有一個被壓制花紋的接納部分(174)和至少一個相應的壓制花紋的插入式工具(24,176)。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電動工具系統,其特征在于,至少一種實施形式具有一個對外封閉的罩(146),它有一個帶有用于插入式工具(24,176)的壓制花紋輪廓的接納開口(180).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手持電動工具系統,其特征在于,壓制花紋的接納開口(180)設置在一個在罩(146)內固定的板(182)內。
4.如上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手持電動工具系統,其特征在于,壓制花紋部分(54,184)裝在一個引導插入式工具(24,176,178)的軸承(26,196)內。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手持電動工具系統,其特征在于,插入式工具(24,176,178)通過一個錐齒傳動(16)在軸承(26)內可以實現來回運動并且通過至少一個壓輥體(30,34,36,38)得到支承,壓制花紋部分(54)位于壓輥體的輪廓內。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手持電動工具系統,其特征在于,壓制花紋部分(54)設置在至少一個結構為滾針的壓輥體(30,34,36,38)內。
7.如權利要求4至6之一所述的手持電動工具系統,其特征在于,壓制花紋部分(184)設置在支承架(196)的至少一個滑動平面(198)內,通過此滑動平面,插入式工具(178)得到支承。
8.如上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手持電動工具系統,其特征在于,在插入式工具(24)上通過壓制工序,一個壓制花紋的外輪廓得以加工成形。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羅伯特-博希股份公司,未經羅伯特-博希股份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00126022.7/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在環形拓撲結構中對動態轉移模式進行同步的方法和設備
- 下一篇:硬幣辨別設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