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非水電解質電池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00123676.8 | 申請日: | 2000-08-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286507A | 公開(公告)日: | 2001-03-07 |
| 發(fā)明(設計)人: | 鈴木勲 | 申請(專利權)人: | 日本電池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1M10/40 | 分類號: | H01M10/40;H01M6/16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人: | 王維玉,王達佐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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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水電 電池 | ||
1.非水電解質電池,包括正極、負極以及位于所述正極和所述負極之間的離子傳導聚合物顆粒,所述正極和所述負極通過所述聚合物顆粒相互絕緣。
2.按照權利要求1的非水電解質電池,其中在所述離子傳導聚合物顆粒之間形成三維連續(xù)孔,所述三維連續(xù)孔含有非水電解質。
3.按照權利要求1的非水電解質電池,其中所述的離子傳導聚合物顆粒用非水電解質潤濕或在非水電解質中溶脹。
4.按照權利要求1的非水電解質電池,其中所述離子傳導聚合物顆粒具有微孔,該微孔含有非水電解質。
5.按照權利要求1的非水電解質電池,其中所述離子傳導聚合物顆粒與所述正極和所述負極中至少一個的表面固定。
6.按照權利要求1的非水電解質電池,其中所述離子傳導聚合物顆粒為球形或類似形狀。
7.按照權利要求1的非水電解質電池,其中所述離子傳導聚合物顆粒的平均顆粒大小不大于所述正極和所述負極中至少一個的活性材料的平均顆粒大小。
8.按照權利要求1的非水電解質電池,其中所述離子傳導聚合物顆粒含有高彈體。
9.按照權利要求1的非水電解質電池,其中由位于所述正極和所述負極之間的所述離子傳導聚合物顆粒組成的傳導離子的聚合物顆粒層的孔隙率為10-90%。
10.按照權利要求9的非水電解質電池,其中所述傳導離子的聚合物顆粒層的孔隙率為30-70%。
11.按照權利要求10的非水電解質電池,其中所述傳導離子的聚合物顆粒層的孔隙率是30-60%。
12.按照權利要求1的非水電解質電池,其中所述離子傳導聚合物顆粒的平均顆粒大小為0.5μm或更大。
13.按照權利要求12的非水電解質電池,其中所述離子傳導聚合物顆粒的平均顆粒大小為0.8μm或更大。
14.按照權利要求13的非水電解質電池,其中所述離子傳導聚合物顆粒的平均顆粒大小為1.0μm或更大。
15.按照權利要求14的非水電解質電池,其中所述離子傳導聚合物顆粒的平均顆粒大小為1.2μm或更大。
16.按照權利要求4的非水電解質電池,其中所述離子傳導聚合物顆粒具有連續(xù)微孔。
17.按照權利要求1的非水電解質電池,其中所述離子傳導聚合物顆粒具有鋰離子傳導性。
18.按照權利要求1的非水電解質電池,其中所述離子傳導聚合物顆粒中的聚合物交聯(lián)。
19.按照權利要求1的非水電解質電池,其中所述離子傳導聚合物顆粒具有芯部分和殼部分,芯部分的材料與殼部分的不同。
20.按照權利要求19的非水電解質電池,其中芯部分的熔點比殼部分的要高。
21.按照權利要求1的非水電解質電池,其中所述離子傳導聚合物顆粒的熔點范圍是80℃-200℃。
22.按照權利要求21的非水電解質電池,其中所述離子傳導聚合物顆粒的熔點范圍是80℃-160℃。
23.按照權利要求22的非水電解質電池,其中所述離子傳導聚合物顆粒的熔點范圍是80℃-120℃。
24.按照權利要求1的非水電解質電池,還包括電解質和隔板,其中基于正極和負極、離子傳導聚合物顆粒以及隔板的總孔體積,電解質的數(shù)量范圍為3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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