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動吸塵器用軟管和電動吸塵器無效
| 申請號: | 00121690.2 | 申請日: | 2000-07-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281683A | 公開(公告)日: | 2001-01-31 |
| 發明(設計)人: | 福島定男;齊藤和雄;中井康一;小林利造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洋電機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A47L9/24 | 分類號: | A47L9/24 |
| 代理公司: | 柳沈知識產權律師事務所 | 代理人: | 楊梧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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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 吸塵 器用 軟管 吸塵器 | ||
1.一種電動吸塵器用軟管,由外側軟管及內側軟管構成,且各軟管由將長的構件卷繞后粘接粘接部而形成筒狀的撓性軟管構成,
其特征在于:
令所述外側軟管的長的構件的卷繞間距和所述內側軟管的長的構件的卷繞間距不同。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吸塵器用軟管,其特征在于,將所述內側軟管的長的構件的卷繞間距形成為比所述外側軟管的長的構件的卷繞間距小。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吸塵器用軟管,其特征在于,將所述外側軟管的長的構件的卷繞間距形成為比所述內側軟管的長的構件的卷繞間距小。
4.一種電動吸塵器用軟管,由外側軟管及內側軟管構成,且各軟管由將長的構件卷繞后粘接粘接部而形成筒狀的撓性軟管構成,
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各軟管的表面將突條形成螺旋狀,令所述外側軟管的突條的間距和所述內側軟管的突條的間距不同。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動吸塵器用軟管,其特征在于,將所述內側軟管的突條的間距形成為比所述外側軟管的突條的間距小。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動吸塵器用軟管,其特征在于,將所述外側軟管的突條的間距形成為比所述內側軟管的突條的間距小。
7.一種電動吸塵器,在和內藏電動風扇的吸塵器本體連結的軟管、連結管以及吸入件形成吸氣流路和將來自電動風扇的排氣回流的排氣流路而成,
其特征在于:
用外側軟管和內側軟管構成所述軟管,形成排氣流路和吸氣流路,而且所述外側軟管及所述內側軟管采用將長的構件卷繞后粘接粘接部而形成筒狀的撓性軟管,令所述外側軟管的長的構件的卷繞間距和所述內側軟管的長的構件的卷繞間距不同。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動吸塵器,其特征在于,將所述內側軟管的長的構件的卷繞間距形成為比所述外側軟管的長的構件的卷繞間距小。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動吸塵器,其特征在于,將所述內側軟管內作為吸氣流路。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動吸塵器,其特征在于,將所述外側軟管的長的構件的卷繞間距形成為比所述內側軟管的長的構件的卷繞間距小。
11.一種電動吸塵器,在和內藏電動風扇的吸塵器本體連結的軟管、連結管以及吸入件形成吸氣流路和將來自電動風扇的排氣回流的排氣流路而成,
其特征在于:
用外側軟管和內側軟管構成所述軟管,形成排氣流路和吸氣流路,而且在所述外側軟管及所述內側軟管的表面將突條形成螺旋形,令所述外側軟管的突條的間距和所述內側軟管的突條的間距不同。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電動吸塵器,其特征在于,將所述內側軟管的突條的間距形成為比所述外側軟管的突條的間距小。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電動吸塵器,其特征在于,將所述內側軟管內作為吸氣流路。
14.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電動吸塵器,其特征在于,將所述外側軟管的突條的間距形成為比所述內側軟管的突條的間距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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