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適用于可拆卸使用者身份模塊的移動臺無效
| 申請號: | 00118679.5 | 申請日: | 2000-06-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283939A | 公開(公告)日: | 2001-02-14 |
| 發明(設計)人: | 道格拉斯·哈羅德·羅蘭德 | 申請(專利權)人: | 朗迅科技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Q7/32 | 分類號: | H04Q7/32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 代理人: | 蔣世迅 |
| 地址: | 美國新***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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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適用于 可拆卸 使用者 身份 模塊 移動 | ||
本發明一般涉及無線通信系統,具體說,是涉及第三代無線通信系統使用的移動臺。
圖1畫出現有技術的第二代無線通信系統10。無線通信系統10包括多個基站12和多個移動臺14。Federal?CommunicationsCommission(FCC)(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要求,須把一個唯一電子序列號(ESN)綜合在每個移動臺14內,這個ESN指出一個移動臺的接通、型號、廠商和/或特征、及用戶/預約信息。ESN靠自身就能用于有關移動的問題,如被竊檢測、特征支持識別、和重呼管理。
無線通信系統的服務提供商還發現ESN的其他用途。這種用途之一,是把ESN與其他用戶/預約信息結合,以確認和驗證移動臺14和/或用戶。其他用戶/預約信息包括用戶和/或服務標識符,如移動臺標識符(也叫移動標識號碼MIN)和國際移動臺預約標識符(IMSI)。用戶/預約信息對每個用戶是唯一的,且綜合在移動臺14之內。這個綜合在移動臺14內的用戶/預約信息,此后稱為“綜合-用戶/預約信息”。
在確認和驗證移動臺時,無線通信系統10使用第二代標準系統間協議。對那些向無線通信系統10預約的用戶,無線通信系統10持有他們的ESN和有效移動臺及用戶的一個注冊表(registry)或數據庫。對每個ESN,在注冊表中相應地有一個移動臺和一個用戶/預約一就是說,在ESN和移動臺之間及ESN和用戶/預約之間,存在一一對應的關系。因為綜合在移動臺14內的用戶/預約信息,通常就是所有者的信息,故保存在注冊表中的用戶/預約信息,也應是所有者的信息,就是說,在注冊表中的用戶/預約信息,是第二代無線通信系統10的綜合-用戶/預約信息。第二代標準系統間協議要求,當移動臺請求無線通信系統10服務,如掛號或完成一次呼叫時,移動臺14把該ESN和其他綜合在移動臺14內的綜合-用戶/預約信息,發送至基站12。無線通信系統10(或原籍系統,如果無線通信系統10不是原籍系統的話)對該ESN和綜合-用戶/預約信息加以鑒別,以確認并驗證移動臺14。如果發送的ESN和綜合-用戶/預約信息,與注冊表內的ESN和綜合-用戶/預約信息匹配,它就是該綜合-用戶/預約信息,那么移動臺14便被確認和驗證。一旦移動臺14已經被確認和驗證,無線通信系統10便向移動臺14提供服務。
對下一代無線通信系統(即第三代),要求一個使用者身份模塊(UIM),它是包含MIN和/或IMSI的一個邏輯實體。此UIM要求能從第三代移動臺分離出來,或能從第三代移動臺拆卸下來,而不是綜合在其內。這類UIM此后稱為可拆卸使用者身份模塊(R-UIM)。可拆卸使用者身份模塊允許遠程-用戶,即不是綜合-用戶的用戶,使用不屬于他們的第三代移動臺,只要他們在請求服務前,把他們的R-UIM插入移動臺內。因此,當一個遠程-用戶試圖用一個第三代移動臺請求服務時,綜合在移動臺內的ESN,和在遠程-用戶的R-UIM中的用戶/預約信息,此后稱為“遠程-用戶/預約信息”,被發送至第三代無線通信系統,請求確認和驗證。然而,服務提供商要求,第三代移動臺還應能從第二代無線通信系統請求服務。這可是個問題,因為第二代無線通信系統在確認和驗證移動臺時,使用的是第二代標準系統間協議。具體說,問題在于第三代移動臺不能被第二代無線通信系統確認和驗證,因為發送的遠程-用戶/預約信息(隨同綜合在移動臺內的ESN),與注冊表內為發送的ESN保存的用戶/預約信息,不相匹配,就是說,遠程-用戶/預約信息與綜合-用戶/預約信息不完全相同。
解決這個問題的一種方案,是把ESN綜合在R-UIM內,而不是在移動臺內,于是,遠程-用戶信息現在就和特定的ESN聯系起來。因此,在ESN與移動臺之間存在一一對應關系。但是,因為FCC要求須把ESN綜合在移動臺內,并被用來支持與用戶無關的移動臺有關問題,如被竊檢測、特征支持的識別,所以這個方案是行不通的。
另一種方案,是在確認和驗證有關移動臺時,只用用戶/預約信息。因為服務提供商在確認和驗證第三代移動臺中,要求支持第二代標準系統間協議,以便第三代移動臺能被第二代無線通信系統確認和驗證,所以這個方案也行不通。此外,若不用ESN,無線通信系統將不知道遠程-用戶所用移動臺,是由什么特征支持的。
第三種方案,是讓無線通信系統保持一個注冊表,表中有多于一個用戶與每個綜合ESN相關聯。然而,這樣一來,遠程-用戶被限制于使用有與他們的遠程-用戶/預約信息(或R-UIM)相關聯的綜合ESN的移動臺,所以這個方案也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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