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活化料計重生產氯化鋅法活性炭無效
| 申請號: | 00116066.4 | 申請日: | 2000-09-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345695A | 公開(公告)日: | 2002-04-24 |
| 發明(設計)人: | 黃河清;黃瑞珍 | 申請(專利權)人: | 黃河清;黃瑞珍 |
| 主分類號: | C01B31/12 | 分類號: | C01B31/12 |
| 代理公司: | 福建省專利事務所 | 代理人: | 蔡學俊,李兢 |
| 地址: | 350012 ***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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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活化 料計重 生產 氯化鋅 活性炭 | ||
本發明涉及一種氯化鋅法生產活性炭的工藝。
氯化鋅法生產活性炭的過程中,影響炭活化的因子很多,如爐溫、活化時間、鋅屑比、物料含水量、進料量、升溫速度、操作條件等。長期以來,生產主要是憑經驗來控制各因子的度量,往往在生產過程中,顧及了產品質量,顧不及鋅耗,顧了鋅耗,又影響了產品質量,經廠家統計一般噸產品鋅耗在0.3~0.4噸,不僅造成產品成本升高,而且污染了環境。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要提供一種氯化鋅法生產活性炭的活化方法,該工藝不僅鋅耗少,而且制取的產品質量好。
一般氯化鋅法生產活性炭的生產流程中包括:木屑篩選,木屑干燥,氯化鋅溶液配制,木屑浸漬,炭化、活化、氯化鋅回收、活性炭漂洗、產品烘干等傳統工藝步驟,為使產品質量和鋅耗兩者達到雙佳值(即產品達到A法焦糖脫色100%,噸產品鋅耗小于0.1噸),本發明的特征在于:上述工藝中當出爐的活化料重量滿足下列數學關系式時,就獲得了低鋅耗、高質量的活性炭產品,
????D=Qγ+Qρ(1-n)
????式中:D為出爐活化料達到雙佳值時的重量(Kg或g)
??????????Q為絕干木屑的進料量(Kg或g)
??????????γ為絕干木屑的活性炭試驗得率(%)
??????????ρ為絕干木屑的鋅屑比
??????????n為氯化鋅升溫至500℃降溫,自身揮發損失率(%)。即在給定條件下,采用控制出爐的活化料的計重辦法,獲得低鋅耗、高質量的活性炭產品。
為了簡化公式,便于施工,上式中絕干木屑的鋅屑比ρ的可取值介于2.8~3.5之間,絕干木屑活性炭平均得率γ在0.39~0.46之間,由于在炭化、活化過程中,氯化鋅自身揮發損失率n在0.0027左右,對于小量級原料,n值可簡略不計,則上式可簡化為:D≈(γ+ρ)Q。
從理論上說:一.氯化鋅與木屑共熱在活化過程中氯化鋅并無化學變化的得失關系,僅在物料活化過程中起到促進炭微孔結構變化的催化作用,并且氯化鋅在受熱過程中會揮發去少量氯化鋅氣體;二.氯化鋅在活化溫度下對成炭后的炭素不發生活化作用,也無化和、分解、取代等變化;三.成熟的活化料,只有氯化鋅和活性炭兩組份。可見活化過程實質上是木質添加了活化劑的炭化過程。在此過程中,根據物料衡算原理,要使木屑Q活化,達到鋅耗最低值時的出爐活化料重量D,應等于或接近于加入的活化劑重量Qρ,和所產生的活性炭重量Qγ之和,減去活化劑(氯化鋅)自身受熱揮發的損失Qρn,即D=Qγ+Qρ(1-n)。只要控制好,就可掌握其活化料的成熟程度,使活性炭質量和鋅耗兩者處于雙佳值(即焦糖脫色100%,噸產品鋅耗小于0.1噸)。當出爐的活化料重量大于D值時,說明木屑尚未完全炭化、活化;若出爐的活化料重量小于D值時,說明木屑炭化、活化時間過長、溫度過高;只有出爐的活化料重量等于或約等于D值時,才表示制得了質量好,鋅耗低的活化炭。
與傳統的憑經驗控制氯化鋅法生產活性炭工藝相比,本發明具有量化控制產品質量及鋅耗,重復性強,誤差少等優點。
本發明實施例統計表如下:
????????????用出爐活化料計重法生產氯化鋅法活性炭試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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