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可撓彈性變形的反光杖頭嵌帽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00107080.0 | 申請日: | 2000-04-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271553A | 公開(公告)日: | 2000-11-01 |
| 發(fā)明(設計)人: | 山本善和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株式會社大和 |
| 主分類號: | A45B9/02 | 分類號: | A45B9/02;G02B5/12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張?zhí)彀?溫大鵬 |
| 地址: | 日本神***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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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彈性 變形 反光 杖頭嵌帽 | ||
本發(fā)明涉及手杖、拐杖等各種拄杖,尤其是以老人、殘疾人等或傷病員等的康復為對象的便于夜間使用的可撓彈性變形的反光杖頭嵌帽。
我們已經(jīng)知道有許多種一般配備有杖頭嵌帽的拄杖,它們大多有安裝在杖體下端由橡膠等形成的彈性杖頭嵌帽。
最近,還知道了一種使用球窩接頭,可自由撓曲的杖頭嵌帽。
可是,在前者的彈性杖頭嵌帽中,通常如果相對路面垂直地使用杖體,則達到了預期目的,在普通的行走時,在相對路面傾斜地使用時如在上坡和臺階等時,則很難保持垂直狀態(tài),不得不相對路面傾斜,彈性杖頭嵌帽也傾斜地接觸地面,因而存在著不能在穩(wěn)定狀態(tài)下使用的問題。對此,知道有一種使觸地部分在接觸地面時相對路面保持垂直地設有能撓性變形的V形環(huán)溝(實開昭58-139919號公報)和縮頸溝(實開平6-26525號公報)的彈性杖頭嵌帽,但存在著在傾斜使用的場合下適應性差且因缺乏耐久性而不耐長期使用的問題。
后者的杖頭嵌帽雖消除了前者的欠缺之處,但因設置了球窩接頭結(jié)構(gòu)而使結(jié)構(gòu)變復雜了,同時由于夾持球的活動部在表面表現(xiàn)為滑動部,所以路面的垃圾和沙土等容易進入在球與活動部之間形成的間隙內(nèi),所以存在容易出故障的缺點。
作為消除這種缺點的方案,本申請人提出了特愿平10-152928及特愿平11-6922的一系列發(fā)明,其中披露了沒有活動部和滑動部地整個被制成一體、可撓性變形性能和復原性能優(yōu)良且開有結(jié)構(gòu)簡單的圓弧狀環(huán)凹的可撓彈性變形的杖頭嵌帽及其拄杖。
在特愿平11-6922號和特愿平10-351500號中提出了這樣的發(fā)明,在杖頭嵌帽的局部外周上設置了反光片,當在夜晚或昏暗場合中使用時,反射汽車燈或街燈的光線,向外界顯示出使用者的存在,由此能夠確保安全的行走。
本發(fā)明是在本中請人原先提出且申請的上述發(fā)明的基礎(chǔ)上要提供這樣一種外形美觀的可撓彈性變形的反光杖頭嵌帽,即為了更有效地反光而將杖頭嵌帽體上部外周面上形成了橫截面形狀為鋸齒或波浪形的凹凸鏡面,反光件直接或通過金屬材料壓制加工制成筒狀緊湊形狀,由此能夠簡單安裝,并且杖頭嵌帽體的結(jié)構(gòu)不僅主要由彈性橡膠或硬而有彈性的合成樹脂制成,而且簡單可靠地實現(xiàn)了與管狀杖體下端的固定連接。
本發(fā)明為一種可撓彈性變形的反光杖頭嵌帽,其特征是,在制成由觸地一側(cè)的圓錐臺下部,開設了杖安裝孔,且具有橫截面成鋸齒狀或波浪狀的凹凸周面的杖安裝一側(cè)的上部,連接上述兩部分、在縱截面為圓弧狀環(huán)凹處形成的可撓變形部構(gòu)成的杖頭嵌帽體的情況下,在與所述上部的凹凸周面卡合地固定的橫截面成鋸齒狀或波浪狀的凹凸反光面的上端上嵌裝著具有與所述上部的上端外周面卡合的凸緣部的圓筒金屬反光體,所述杖頭嵌帽體是用彈性硬橡膠或彈性硬合成樹脂制成的。在使用者步行時使用的情況下,接收夜晚等汽車或街燈的光,并通過凹凸反光面向四面八方反射,這種反射光不僅可引起開車人的注意,對一般步行者來說,也使其識別注意到這樣的反光,由此拄杖使用人能夠在夜間安全地行走。
圖1是表示本發(fā)明的可撓彈性變形的杖頭嵌帽的一實施例的俯視圖。
圖2是圖1的側(cè)視圖。
圖3是圖1的A-A線剖視圖。
圖4是圖1的B-B線剖視圖。
圖5是取出了金屬反光體的杖頭嵌帽體側(cè)視圖。
圖6是金屬反光體的側(cè)視圖。
圖7是金屬反光體的俯視圖。
圖8是金屬反光體的仰視圖。
圖9是本發(fā)明其它的可撓彈性變形的反光杖頭嵌帽的側(cè)視圖。
圖10是圖9的俯視圖。
圖11是圖10的C-C線剖視圖,點劃線表示杖頭嵌帽體的管狀前端安裝部的安裝固定狀態(tài)。
圖12是圖10的D-D線剖視圖。
以下,根據(jù)圖1-圖8來描述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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