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以凈化柴油機尾氣的催化劑無效
| 申請號: | 96121490.2 | 申請日: | 1996-12-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65911A | 公開(公告)日: | 1997-11-26 |
| 發明(設計)人: | 青野紀彥;笠原光一;永見哲夫;佐藤明美;坂野幸次;渡邊佳英 | 申請(專利權)人: | 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F01N3/28 | 分類號: | F01N3/28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 代理人: | 徐汝巽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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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以 凈化 柴油機 尾氣 催化劑 | ||
1.一種用于凈化柴油機尾氣的催化劑,包括:
催化劑載體;
在所述的載體上形成的催化劑攜帶層,該攜帶層具有一表層和設置于該表層內的內層,并包括活性氧化鋁及耐熱無機氧化物;
該耐熱無機氧化物包括一種已轉變為無定形態的雙鏈結構的粘土礦,構成了該催化劑攜帶層的表層;
而且,所述催化劑攜帶層上至少載負了一種選自鉑、銠、鈀的催化成份。
2.如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雙鏈結構的粘土礦是已轉變為無定形態的海泡石。
3.如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雙鏈結構的粘土礦是通過離子交換法載負了鐵元素的無定形海泡石。
4.如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雙鏈結構的粘土礦是通過將雙鏈結構的粘土礦粉碎后在400℃-800℃下煅燒來制備的。
5.如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雙鏈粘土礦按每升催化劑50-120克涂在催化劑載體上。
6.如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活性氧化鋁按每升催化劑5到100克涂布在催化劑載體上。
7.如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催化劑,其特征在于:催化成份是鉑,并且按每升催化劑0.01至5.0克的量載負在所述的催化劑攜帶層上。
8.如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催化劑,其特征在于:催化成份是鈀,并按每升催化劑0.1至5.0克的量載負在所述的催化劑攜帶層上。
9.如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催化劑,其特征在于:催化成份是銠,并按每升催化劑0.01至1.0克的量載負在所述的催化劑攜帶層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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