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纖連蛋白粘附抑制劑無效
| 申請號: | 95197007.0 | 申請日: | 1995-12-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71118A | 公開(公告)日: | 1998-01-21 |
| 發明(設計)人: | A·S·杜塔 | 申請(專利權)人: | 曾尼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7K14/78 | 分類號: | C07K14/78;C07K7/56;A61K38/39;A61K38/12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盧新華,譚明勝 |
| 地址: | 英國英***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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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蛋白 粘附 抑制劑 | ||
1.式1的環肽或其鹽:其中AA1是選自Ile、Leu或其氨基酸類似物的L或D型氨基酸;
AA2是選自Leu或其氨基酸類似物的L型氨基酸;
AA3是選自Asp或在側鏈含羧基或羧基類似基團的Asp氨基酸類似物的L型氨基酸;
AA4是選自Val或其氨基酸類似物的L型氨基酸;
LINKER代表一連接部分,其連接AA1?N端和AA4?C端,形成一個含17至30元雜環的環肽;此環肽在本文所述的MOLT-4細胞/纖連蛋白測定中IC50<20μm或者此環肽在本文所述的MOLT-4細胞/重組可溶VCAM-1測定中IC50<100μm,并且;
AA4具有通式2結構:
其中R1是氨基酸側鏈,及
R2和R3對于每個AA1-AA4可以相同或不同,各自獨立地表示H或C1-4烷基。
2.根據權利要求1的環肽或其鹽,其中:AA1氨基酸類似物選自Val、Pro、Gly、Tic、t-Leu、t-Bu-Ala、Phe、Nle、Met、Arg、Lys、Ala;AA2氨基酸類似物選自Ile、Phe、Val、t-Leu、Nle、Cha和t-Bu-Ala;AA3氨基酸類似物為Glu;AA4氨基酸類似物選自Leu、Ile、Phe、Cha、Nle和Nva。
3.根據權利要求1的環肽或其鹽,其中:AA1選自Ile和Leu,Ile和Leu還可被N-甲基化;AA2為Leu;AA3為Asp;和AA4為Val。
4.根據權利要求1-3之一的環肽及其鹽,其中LINKER是式4所示基團其中:n=3-5,和
R4和R5代表H或;
R4代表NH2,可任選被C1-10C(O)-基團取代或;NH2還可通過α-羧基被天然氨基酸取代,氨基酸的N端可任選被C1-10C(O)-基團取代;或NH2還可任選以C1-4烷基單或雙取代;或NH2還可任選以芐基、吡啶基、羧基C2-5烷酰基或氨基-C2-5烷酰基取代,
R5是H或;
R4是H,R5是可任選被C1-4烷基取代的COOH,以得到酯或R5是式-CONR6R7的酰胺,其中R6和R7各自獨立地代表H和C1-4烷基。
5.根據權利要求1-3之一的環肽或其鹽,其中LINKER代表圖3示出的式6-44之一。
6.根據權利要求1-3之一的環肽或其鹽,其中LINKER表示此處圖3示出的式6、7、8、13、17、18、19、20或21-44之一。
7.根據權利要求1-3之一的環肽或其鹽,其中LINKER表示含至少一個堿性氨基酸的二肽。
8.根據權利要求7的環肽或其鹽,其中二肽LINKER中的氨基酸為D-型氨基酸。
9.根據權利要求8的環肽或其鹽,其中二肽選自圖13示出的式24-38、43和44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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