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汽車交通事故語音通報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92226099.0 | 申請日: | 1992-07-03 |
| 公開(公告)號: | CN2152248Y | 公開(公告)日: | 1994-01-05 |
| 發明(設計)人: | 穆家祥 | 申請(專利權)人: | 穆家祥 |
| 主分類號: | G08B3/10 | 分類號: | G08B3/10;G08G1/127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443000***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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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汽車 交通事故 語音 通報 裝置 | ||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車輛交通事故通報裝置,特別適合于野外行駛車輛的呼叫和通報用。
在遠離城市公路上行駛的汽車,當發生各種意外交通事故或汽車故障“拋錨”時,都必須立即向有關部門通報情況,以便迅速妥善地解決問題。但當距離公路段上的交通事故報告點較遠時,通常采取委托過往車輛代為通報或在附近打電話報告情況等方式,但有時很難辦到,從而延誤了事故的處理。采用對講機通報事故情況,雖然它能將事故現場情況向有關部門通報,但由于司機可能把對講機作為通訊對話的工具用,這樣交通事故通報內容常會夾有其它談話內容,而使事故通報內容模糊不清,有關部門無法及時準確地處理所發生的事故。同時對講機不能自動重復通報內容,而產生司機認為已講清了,而有關部門收訊人員仍沒聽懂的情況,從而無法處理所發生的事故。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是要提供一種能迅速、準確,且能間歇、反復循環地通報事故內容的一種汽車交通事故語音通報裝置。
本發明的要點是汽車事故通報裝置由裝在車內的發射機、公路上各路段上設立的收發信機和有關部門事故報告點內的接收機組成的事故通報系統。車內發射機有發射級Ⅰ和發射級Ⅱ兩個發射級,發射級Ⅱ的音頻信號一路經電容器C4耦合到三極管T6,被調制放大后直接經天線發射,另一路經電容器C2耦合作為發射級Ⅰ的輸入信號,再由天線發射。發射級Ⅰ和發射級Ⅱ分別以不同頻率發射信號。
間歇振蕩器對發射級Ⅰ間歇供電,間歇振蕩器由電阻R1、電阻R2、二極管D、電位器W、電容C1、集成塊“555”、開關電源三極管T1和T2等元件組成的,發射和停歇時間以30秒為宜。將發射按鍵KB-3位于1.2處,電源E1為間歇器供電,間歇器處于工作狀態。發射級Ⅱ中裝有延時器,延時器由集成塊“555”、電容器C3和電阻R3組成。當按下“緊急遇難”紅色按鈕KC-2后,要經3-5秒延時后,語音片IC才能獲電工作,可防止紅色按鈕KC-2的誤操作。語音信號由語音片和固體錄音機隨機組合后發出。由于各種情況都用語音電路來表述,將會使發射機體積增大,成本增加,因而除常見情況用語音電路表述外,其余情況就用固體錄音機進行補充。
圖1:發射機原理圖。
現結合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細描述。
汽車事故通報系統是由汽車內的發射機、收發信機和接收機三大部分組成的。在交通事故發生地點,由車內的發射機將有關情況通過車上天線(7)向外發射,當最近一收發信機收到信號后,迅速將所收的微弱信號經過放大,并再一次向外發射,向下一級收發信機傳遞,通過接力方式,傳送到有關部門的接收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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