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機動車車頭燈及用于它的反光體無效
| 申請號: | 90106077.1 | 申請日: | 1990-12-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5666C | 公開(公告)日: | 1994-08-17 |
| 發明(設計)人: | J·A·A;M·范希斯韋克 | 申請(專利權)人: | 菲利浦光燈制造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Q1/04 | 分類號: | B60Q1/04;F21M7/00;H01J5/48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董巍,馬鐵良 |
| 地址: | 荷蘭艾***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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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機動車 車頭燈 用于 反光 | ||
1、機動車車頭燈,它包括:
一個以真空密閉方式密封的半透明燈腔(1),該燈腔具有其軸(2)和帶有其密封的端頭部分(3);
一個具有其軸(5)并定位在燈腔內的光源(4);
聯接到光源并從燈腔向外延展的供電導體(6);
一個座體(10),它具有:
朝向遠離燈腔方向而彼此相互電絕緣的接觸體(11),這些接觸體被聯接到供電導體(6)上;
一個被緊固到燈腔(1)的端頭部分(3)而無需粘接的金屬扣件(12),該金屬扣件具有沿著燈腔軸并排而延展的部分(13);
一個具有定位點(15)的、用以將燈腔(1)定位在反光體內的定位件(14)、(34);
一個聯接到定位件(14)、(34)上并套疊地固定到扣件(12)上的金屬聯接件(16);
其特征在于:定位件(14)、(34)是與座體(10)分立的金屬零件,聯接件(16)被固緊到座體(10)上,聯接件(16)在被固緊到定位件(14)、(34)上之前可在相互垂直的方向上在定位件(14)、(34)的表面(19)上移動。
2、根據權利要求1的機動車車頭燈,其特征在于:聯接件(16)具有一向外凸出的凸緣(20),該凸緣與定位件(14)、(34)相接觸。
3、根據權利要求1的機動車車頭燈,其特征在于:定位件(14)、(34)是平板形的,并于座體(10)上帶有接觸體(11)。
4、根據權利要求2的機動車車頭燈,其特征在于:定位件(14)、(34)是平板形的,并于座體(10)上帶有接觸體(11)。
5、根據權利要求1、2或3的機動車車頭燈,其特征在于:定位件(34)具有第一和第二周邊部分(35),這些部分處于一個以及相同的圓環上,且為圓筒形凸緣,彼此之間形成一銳夾角(α)。
6、根據權利要求1、2或3的機動車車頭燈,其特征在于:定位件(34)具有第一和第二周邊部分(35),這些部分處于一個以及相同的圓環上,且為圓筒形凸緣,彼此之間形成一銳夾角(α),定位件(34)在第一和第二周邊部分(35)對面具有一凸舌(41)。
7、根據權利要求1、2或3的機動車車頭燈,其特征在于:定位件(34)在其周邊上具有一凸起的銷釘(42)。
8、與機動車車頭燈的座體配合工作,設有具有邊緣(51)的開口(52)的反光體(50),其特征在于:開口(52)的邊緣(51)具有處于呈鈍夾角(β)的V型支桿上的第一和第二支撐表面(55),且在第一和第二支撐表面的對面具有一朝向“V”的壓緊件(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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