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碳排放預測方法及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310389819.0 | 申請日: | 2023-04-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6468163A | 公開(公告)日: | 2023-07-21 |
| 發明(設計)人: | 王人潔;宋媛媛;張永林;李悅;李曉易;吳睿;徐洪磊;譚曉雨;楊道源;邢有凱;李明君;黃全勝 | 申請(專利權)人: | 交通運輸部規劃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G06Q10/04 | 分類號: | G06Q10/04;G06Q10/083;G06Q50/30;G06F17/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宏宇專利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11463 | 代理人: | 高燕 |
| 地址: | 100028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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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排放 預測 方法 裝置 | ||
本申請提供了一種碳排放預測方法及裝置,其中,該方法包括:獲取目標企業的預測年份、歷史貨物周轉量列表及歷史碳排放列表,歷史貨物周轉量列表包含每個歷史年份及該歷史年份對應的貨物周轉量,歷史碳排放列表包含每個歷史年份及該歷史年份對應的碳排放;確定每個歷史年份對應的貨物周轉量與該歷史年份之前預設年份對應的貨物周轉量之間的擬合函數;依據預測年份之前預設年份的貨物周轉量及擬合函數,預測預測年份的預測貨物周轉量;依據預測貨物周轉量、預測年份之前預設年份的貨物周轉量、預測年份之前預設年份的碳排放,確定預測年份的預測碳排放。本申請解決了無法預測碳排放,從而目標企業無法及時更換設備而導致碳排放過多的技術問題。
技術領域
本申請涉及碳排放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碳排放預測方法及裝置。
背景技術
現有技術中,企業并不統計自身企業的當前碳排放以及預測未來的碳排放。由于交通運輸企業擁有大量的車輛、船舶等移動的運輸設備,對于碳排放的計算方式顯然與工業企業不同,從而不能通過工業企業的計算方式計算交通運輸企業的碳排放。并且由于無法計算交通運輸企業每年的碳排放,從而也無法依據歷史數據來預測未來的碳排放,從而使得企業無法依據預測的碳排放來及時更換節能設備。
發明內容
有鑒于此,本申請的目的在于至少提供一種碳排放預測方法及裝置,通過目標企業的歷史年份的歷史貨物周轉量確定貨物周轉量與歷史年份之前預設年份對應的擬合函數確定預測年份的預測貨物周轉量,再依據預測貨物周轉量、預測年份之前預設年份的貨物周轉量、預測年份之前預設年份的碳排放,確定預測年份的預測碳排放,解決了現有技術無法預測碳排放,從而目標企業無法及時更換設備而導致碳排放過多的技術問題,達到了為目標企業提供更換設備的依據從而減少碳排放的技術效果。
本申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方面,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碳排放預測方法,方法包括:獲取目標企業的預測年份、歷史貨物周轉量列表及歷史碳排放列表,所述歷史貨物周轉量列表包含每個歷史年份及該歷史年份對應的貨物周轉量,所述歷史碳排放列表包含每個歷史年份及該歷史年份對應的碳排放;確定每個歷史年份對應的貨物周轉量與該歷史年份之前預設年份對應的貨物周轉量之間的擬合函數;依據所述預測年份之前預設年份的貨物周轉量及所述擬合函數,預測所述預測年份的預測貨物周轉量;依據所述預測貨物周轉量、所述預測年份之前預設年份的貨物周轉量、所述預測年份之前預設年份的碳排放,確定所述預測年份的預測碳排放。
可選地,方法還包括:將用戶設置的第一系數、第二系數與第三系數分別與所述預測碳排放相乘,分別得到所述預測年份使用新能源設備對應的第一預測碳排放、使用能效提升設備對應的第二預測碳排放、使用現有設備對應的第三預測碳排放;將用戶設置的新能源設備的碳排放率與所述第一預測碳排放相乘得到第一乘積、將用戶設置的能效提升設備的能效提升率與所述第二預測碳排放相乘得到第二乘積;將所述第一乘積、所述第二乘積與所述第三預測碳排放相加,得到所述預測年份的目標預測碳排放;確定所述目標預測碳排放是否大于預設碳排放;若所述目標預測碳排放大于預設碳排放,則提示用戶修改第一系數、第二系數和第三系數。
可選地,通過以下方式計算每個歷史年份對應的碳排放:依據所述目標企業在每個歷史年份辦公消耗的第一化石燃料列表和第一耗電列表,確定所述目標企業在每個歷史年份辦公產生的碳排放;依據所述目標企業的交通工具在每個歷史年份消耗的第二化石燃料列表和第二耗電列表,確定所述目標企業的交通工具在每個歷史年份產生的碳排放;依據所述目標企業的裝卸作業在每個歷史年份消耗的第三化石燃料列表,確定所述目標企業的裝卸作業在每個歷史年份產生的碳排放;將在每個歷史年份辦公產生的碳排放、所述交通工具產生的碳排放和裝卸作業中產生的碳排放求和,作為所述目標企業在每個歷史年份的碳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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