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腦電波的智能駕駛系統、控制方法及車輛在審
| 申請號: | 202310084324.7 | 申請日: | 2023-02-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6118735A | 公開(公告)日: | 2023-05-16 |
| 發明(設計)人: | 盧軍;李黎黎;孫煥麗;王翀;南海;岳振東;陳蓓娜;孫士杰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第一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W30/18 | 分類號: | B60W30/18;B60R16/023;G06N20/00;G06F18/213;G06F16/25 |
| 代理公司: | 長春吉大專利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22201 | 代理人: | 張巖 |
| 地址: | 130011 吉林省長春*** | 國省代碼: | 吉林;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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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于 腦電波 智能 駕駛 系統 控制 方法 車輛 | ||
1.一種基于腦電波的智能駕駛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操控系統采用線控轉向機構(5)的汽車(4);
所述汽車(4)上配置有與線控轉向機構(5)控制連接的智能駕駛系統(9),智能駕駛系統(9)能夠控制線控轉向機構(5)的轉向與行駛;
還包括腦電波編譯器(3)、校驗系統(6)、大數據遠程監控機構(7)、授權行動機構(8)和功能安全機構(10);
所述校驗系統(6)分別與腦電波編譯器(3)和授權行動機構8相連;所述校驗系統(6)接收腦電波編譯器(3)編譯的駕駛信號傳遞給授權行動機構(8);所述大數據遠程監控機構(7)布置在汽車操控系統的云端,對腦電波編譯器(3)、授權行動機構(8)進行遠程監控;所述功能安全機構(10)布置在汽車(4)內部,能監控所有模塊的運行狀態,一旦發現異常信號,直接上報給大數據遠程監控機構(7)進行處理。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腦電波的智能駕駛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腦電波編譯器(3)包括數據庫、機器學習模塊和試驗庫;所述數據庫通過共享大數據提取腦電波信號通訊協議;所述機器學習模塊通過多次駕駛習慣重復記錄數據;所述試驗庫通過試驗室或者上車試驗等大量數據積累的信號。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腦電波的智能駕駛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校驗系統(6)基于當前的車輛狀態、路況、駕駛導航信息對駕駛信號進行判斷,分為以下兩種狀態:
當前狀態可以實現駕駛信號,則進行授權行動,進行車輛的駕駛,傳遞至動作實現時間間隔≤2ms;
當前狀態不可以實現駕駛信號,則將目前的狀態反饋至駕駛員1且同時控制智能駕駛系統(9)進行汽車操作,傳遞至動作實現時間間隔≤5ms。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腦電波的智能駕駛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大數據遠程監控機構(7)能夠收集所有在線車輛的監控信號,并將出現的編譯新信號實時更新至所有車輛的數據庫中。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基于腦電波的智能駕駛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大數據遠程監控機構(7)的監控頻率≥10Hz。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腦電波的智能駕駛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大數據遠程監控機構(7)還能遠程監控所有汽車(5)的狀態,一旦發現有異常狀態,啟動最高級別的控制指令,識別危險遠程終端授權行動機構8的指令。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腦電波的智能駕駛系統,其特征在于:駕駛員(1)可以在汽車(4)內部,也可以在特定條件下進行遠程駕駛。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腦電波的智能駕駛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功能安全機構(10)的監控信號頻率≥20Hz。
9.一種基于腦電波的智能駕駛系統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A、駕駛員(1)的腦電波信號經腦電波編譯器(3)進行編譯,腦電波編譯器(3)將編譯后的駕駛信號發送至校驗系統(6);
B、所述校驗系統(6)可以基于當前的車輛狀態、路況、駕駛導航等信息對駕駛信號進行判斷,可以分為以下兩種狀態:
B1、當前狀態可以實現駕駛信號,則進行授權行動,進行車輛的駕駛,傳遞至動作實現時間間隔≤2ms;
B2、當前狀態不可以實現駕駛信號,則將目前的狀態反饋至駕駛員(1)且同時控制智能駕駛系統(9)進行汽車操作,傳遞至動作實現時間間隔≤5ms;
C、所述校驗系統(6)接收腦電波編譯器3編譯的駕駛信號傳遞給授權行動機構(8);
D、大數據遠程監控機構(7)收集所有在線車輛的監控信號,并將出現的編譯新信號實時更新至所有車輛的數據庫中;大數據遠程監控機構(7)遠程監控所有汽車(5)的狀態,一旦發現有異常狀態,可以啟動最高級別的控制指令,識別危險遠程終端授權行動機構(8)的指令;
E、功能安全機構(10)監控所有模塊的運行狀態,一旦發現異常信號,直接上報給大數據遠程監控機構(7)進行處理。
10.一種車輛,包括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腦電波的智能駕駛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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