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起重機零件加工用拋光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223529707.0 | 申請日: | 2022-12-29 |
| 公開(公告)號: | CN219310975U | 公開(公告)日: | 2023-07-07 |
| 發明(設計)人: | 姚堅強;時玲 | 申請(專利權)人: | 無錫市港灃機械制造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4B29/00 | 分類號: | B24B29/00;B24B41/06;B24B47/22;B24B55/00 |
| 代理公司: | 常州格策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2481 | 代理人: | 陳磊 |
| 地址: | 214000 江蘇省無錫市***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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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起重機 零件 工用 拋光 裝置 | ||
1.一種起重機零件加工用拋光裝置,包括工作臺(1)、支撐腿(2),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臺(1)上方設置有拋光機構(3),所述拋光機構(3)包括有電機(301)、雙向螺紋桿(302)、承載板(303)、固定板(304)、移動板(305),所述電機(301)底部與工作臺(1)頂部固定連接,所述電機(301)輸出端與雙向螺紋桿(302)底部固定連接,所述雙向螺紋桿(302)頂部通過軸承與承載板(303)底部轉動連接,所述承載板(303)一端與固定板(304)一側固定連接,所述雙向螺紋桿(302)外壁與移動板(305)內壁滑動連接,所述移動板(305)一端固定安裝有安裝板(306),所述安裝板(306)一側固定安裝有拋光設備(307);
所述工作臺(1)上方設置有夾持機構(4)。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起重機零件加工用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夾持機構(4)包括有固定桿(401)、調節板(402)、滑桿(403)、夾持板(404)、防護板(405),所述固定桿(401)一端與固定板(304)一側固定連接,所述固定桿(401)另一端與調節板(402)一側固定連接,所述調節板(402)內壁與滑桿(403)兩端固定連接,所述滑桿(403)外壁與夾持板(404)內壁滑動連接,所述夾持板(404)一側與防護板(405)一側固定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起重機零件加工用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雙向螺紋桿(302)的數量為兩個,所述雙向螺紋桿(302)分別對稱分布在工作臺(1)頂部兩端,所述固定板(304)的數量為兩個,所述固定板(304)分別對稱分布在工作臺(1)頂部兩端。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起重機零件加工用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板(305)的數量為四個,所述移動板(305)依次分布在兩個雙向螺紋桿(302)外壁,所述固定板(304)外側開設有移動槽,所述移動槽為通孔,所述移動板(305)外壁與移動槽內壁滑動連接,所述移動槽的直徑大小與移動板(305)的直徑大小相同。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起重機零件加工用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夾持板(404)一側與調節板(402)內壁之間固定安裝有彈簧,所述彈簧的數量為兩個,所述彈簧分別對稱分布在調節板(402)內壁。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起重機零件加工用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桿(401)的數量為兩個,所述固定桿(401)分別對稱分布在兩個固定板(304)一側,所述防護板(405)的材質為橡膠材質。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起重機零件加工用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臺(1)頂部與固定板(304)底部固定連接,所述工作臺(1)底部與支撐腿(2)頂部固定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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