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剪刀車防碰撞限位裝置及剪刀車有效
| 申請號: | 202222746560.4 | 申請日: | 2022-10-18 |
| 公開(公告)號: | CN218709009U | 公開(公告)日: | 2023-03-24 |
| 發明(設計)人: | 鄭仲鑫;張淼鵬;陳兆勇;廖國龍;王志雄;方錦龍;吳仙鴻;陳琦;劉梅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東省工業設備安裝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F17/00 | 分類號: | B66F17/00;B66F11/04 |
| 代理公司: | 廣州嘉權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44205 | 代理人: | 胡振 |
| 地址: | 510080 廣東省廣州***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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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剪刀 碰撞 限位 裝置 | ||
1.一種剪刀車防碰撞限位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支撐部件,所述支撐部件包括間隔設置的第一支撐部件和第二支撐部件;
紅外傳感器,所述紅外傳感器包括紅外發射器和紅外接收器,所述紅外發射器和所述紅外接收器相對設置在所述第一支撐部件和所述第二支撐部件上,使得所述紅外發射器與所述紅外接收器能夠完成信號對接;
壓力傳感器,所述壓力傳感器設置在所述支撐部件的上端;
報警器,所述報警器與所述紅外傳感器連接,使得所述第一支撐部件與所述第二支撐部件之間存在障礙物時,能夠通過所述紅外傳感器觸發所述報警器發出報警信號;所述報警器也與所述壓力傳感器連接,使得所述支撐部件的上方存在障礙物時,能夠通過所述壓力傳感器觸發所述報警器發出報警信號。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剪刀車防碰撞限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剪刀車防碰撞限位裝置還包括控制器,所述控制器與所述紅外傳感器、所述壓力傳感器和所述報警器電連接,以根據所述紅外傳感器和所述壓力傳感器傳遞的電信號控制所述報警器的開啟和關閉。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剪刀車防碰撞限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部件為可伸縮支撐部件,且所述支撐部件的最大伸長高度高于1.9米。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剪刀車防碰撞限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報警器包括第一報警器和第二報警器,所述第一報警器與所述紅外傳感器連接,所述第二報警器與所述壓力傳感器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剪刀車防碰撞限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報警器和/或所述第二報警器為聲光報警器,所述聲光報警器包括報警喇叭和報警燈。
6.一種剪刀車,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剪刀車防碰撞限位裝置,還包括剪刀車本體,所述剪刀車防碰撞限位裝置安裝在所述剪刀車本體上。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剪刀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撐部件和所述第二支撐部件呈對角設置在所述剪刀車本體上,所述第一支撐部件和所述第二支撐部件的頂端的外側均設置有所述壓力傳感器,所述第一支撐部件和所述第二支撐部件的頂端相對設置有所述紅外發射器和所述紅外接收器,所述報警器設置在所述剪刀車本體上。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剪刀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部件還包括第三支撐部件和第四支撐部件,所述第三支撐部件和所述第四支撐部件呈對角設置在所述剪刀車本體上的另一組對角上,所述第三支撐部件和所述第四支撐部件的頂端的外側設置有所述壓力傳感器,所述第三支撐部件和所述第四支撐部件的頂端相對設置有所述紅外發射器和所述紅外接收器。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剪刀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撐部件、所述第二支撐部件、所述第三支撐部件和所述第四支撐部件均為伸縮桿。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剪刀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撐部件和所述第二支撐部件均為伸縮板,且兩塊所述伸縮板相對設置在所述剪刀車本體上,兩塊所述伸縮板的頂端的外側均設置有所述壓力傳感器,兩塊所述伸縮板的頂端相對設置有所述紅外發射器和所述紅外接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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