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鉆孔機械有效
| 申請號: | 202221508518.2 | 申請日: | 2022-06-15 |
| 公開(公告)號: | CN217481192U | 公開(公告)日: | 2022-09-23 |
| 發明(設計)人: | 王清亮;趙利興;孫瑋;宋光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華電科工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21B7/02 | 分類號: | E21B7/02;E21B15/00;E21B3/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聚陽光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50 | 代理人: | 王月 |
| 地址: | 100000 北京市***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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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鉆孔 機械 | ||
1.一種鉆孔機械,其特征在于,包括:
底座(1);
至少兩根導桿(2),垂直且間隔的連接在所述底座(1)的上方;
平臺結構(3),可滑動地套設在所述導桿(2)的外部;
驅動結構(4),連接在所述平臺結構(3)上;
鉆頭(5),一端可轉動地連接在所述平臺結構(3)上,并與所述驅動結構(4)的動力輸出端連接;另一端豎直向下延伸;
定位件,與所述導桿(2)可拆卸地連接,并適于在與所述導桿(2)連接時將所述平臺結構(3)定位在收納高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鉆孔機械,其特征在于,所述導桿(2)上設有定位孔,所述定位件可拆卸地連接在所述定位孔內,且至少部分所述定位件凸出于所述導桿(2)的外周設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鉆孔機械,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一操作扶手(6),所述第一操作扶手(6)連接在所述平臺結構(3)上,所述第一操作扶手(6)和所述鉆頭(5)分別位于所述導桿(2)的兩端。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鉆孔機械,其特征在于,所述平臺結構(3)包括第一支撐板(31),所述第一支撐板(31)上設有第一通孔,所述第一通孔可滑動地套設在所述導桿(2)的外部;所述驅動結構(4)連接在所述第一支撐板(31)的一側的頂部,所述鉆頭(5)的一端與所述第一支撐板(31)可轉動地連接;所述第一操作扶手(6)由所述第一支撐板(31)的另一側延伸而出。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鉆孔機械,其特征在于,所述平臺結構(3)還包括:
第二支撐板(32),位于所述第一支撐板(31)的下方并間隔設置在所述鉆頭(5)的側部,所述第二支撐板(32)上設有第二通孔,所述第二通孔可滑動地套設在所述導桿(2)的外部;
兩根間隔設置的第一連接柱(33),兩端分別與所述第一支撐板(31)遠離所述驅動結構(4)的一側和所述第二支撐板(32)垂直連接;
兩根間隔設置的第二連接柱(34),一端與所述第一支撐板(31)靠近所述驅動結構(4)的一端連接,另一端與所述第二支撐板(32)靠近所述鉆頭(5)的一端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鉆孔機械,其特征在于,所述平臺結構(3)還包括:
第一固定筒(35),可滑動地套設在所述導桿(2)的外部,并焊接在所述第一通孔內;
第二固定筒(36),可滑動地套設在所述導桿(2)的外部,并焊接在所述第二通孔內。
7.根據權利要求3-6中任一項所述的鉆孔機械,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支架(7),所述支架(7)垂直連接在所述底座(1)的一側,所述支架(7)的底部向所述底座(1)的下方延伸出兩根第一支腿(8),所述第一支腿(8)的底部為尖狀結構;所述導桿(2)位于所述支架(7)與所述鉆頭(5)之間;
所述底座(1)的另一側的底部分別連接有至少一根第二支腿(9),所述第二支腿(9)的底部為尖狀結構。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鉆孔機械,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7)為倒置的U型支架(7)。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鉆孔機械,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滾動結構(10),所述滾動結構(10)包括:
兩個車架(101),一端分別間隔且垂直的連接在所述支架(7)上背向所述底座(1)的一側;
兩個車輪(102),分別可轉動地連接在兩個所述車架(101)的另一端。
10.根據權利要求8或9所述的鉆孔機械,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二操作扶手(11),所述第二操作扶手(11)連接在所述支架(7)上背向所述驅動結構(4)一側,并位于所述第一操作扶手(6)的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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