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城市物流用地規模測算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211063033.1 | 申請日: | 2022-08-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5393146A | 公開(公告)日: | 2022-11-25 |
| 發明(設計)人: | 姬海;陳聰聰;馮啟龍;何曉強 | 申請(專利權)人: | 濟南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院(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50/26 | 分類號: | G06Q50/26;G06Q50/28;G06Q10/08 |
| 代理公司: | 濟南圣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7221 | 代理人: | 陳曉敏 |
| 地址: | 250001 山東省濟南市市***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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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城市 物流 用地 規模 測算 方法 | ||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城市物流用地規模測算方法,屬于城市物流用地測算技術領域,包括以下步驟:根據交通運輸方式測算城市貨物運輸量;由城市貨物運輸量,測算城市貨物庫存需求量;以倉儲功能用地規模為基礎,擴算物流用地總規模;由物流用地總規模,對多個層級物流用地規模進行分配。該方法能夠基于城市的貨物運輸總量、交通運輸條件及物流產業發展水平等,測算城市物流用地規模總需求;同時根據城市物流體系特點,實現合理配置各級物流用地規劃布局的目的。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于城市物流用地測算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城市物流用地規模測算方法。
背景技術
這里的陳述僅提供與本發明相關的背景技術,而不必然地構成現有技術。
城市物流用地是承擔城市貨運物流的倉儲、揀選、加工、包裝、分割、組配等功能的物流基礎設施載體,一般分為物流園區、配送中心等多個層級。城市物流用地關系到城市產業發展和生活服務效率,目前的城市物流用地規劃布局方法存在以下問題:
(1)不同城市類型與物流用地規模存在不協調問題。物流用地一般按照城市規劃用地2%控制,但實際不同城市類型的物流用地需求波動較大。
(2)不同層級的物流用地與物流體系運行要求存在不匹配問題。城市物流規模持續增加,對物流周轉功能的需求遠大于存儲功能,物流用地更趨于集約利用,因此,物流園區、配送中心等多個層級物流用地配置結構應適應物流體系的特點。
發明內容
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城市物流用地規模測算方法,該方法能夠基于城市的貨物運輸總量、交通運輸條件及物流產業發展水平等,測算城市物流用地規模總需求;同時根據城市物流體系特點,實現合理配置各級物流用地規劃布局的目的。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是通過如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
第一方面,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城市物流用地規模測算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根據交通運輸方式測算城市貨物運輸量;
由城市貨物運輸量,測算城市貨物庫存需求量;
以倉儲功能用地規模為基礎,擴算物流用地總規模;
由物流用地總規模,對多個層級物流用地規模進行分配。
作為進一步的技術方案,根據城市對外交通各交通運輸條件,測算各交通運輸方式的貨運量:
Qi=θ·ρ·δi;
其中,Qi—某種交通運輸方式的貨物運輸量;θ—規劃城市人口;ρ—預測人均貨運量;δi—某種交通運輸方式在城市綜合交通運輸結構比例。
作為進一步的技術方案,所述交通運輸方式包括鐵路、水路、公路及航空,公路在城市綜合交通運輸結構占比80%,水運、航空、鐵路在城市綜合交通運輸結構占比和為20%。
作為進一步的技術方案,城市貨物庫存需求量測算中,由城市貨物運輸量扣除直通過境、直取直送及直接中轉的貨物量,得到各種交通運輸方式的貨物庫存量,疊加物流配送環節產生的重復庫存量,得到貨物庫存需求量;由各交通運輸方式貨物庫存需求量扣除由交通用地提供堆場的大宗貨物量,再進行求和,得到城市庫存需求量。
作為進一步的技術方案,城市庫存需求量為:
其中,q—城市庫存需求量;Qi—某種交通運輸方式的貨物運輸量;γi—某種交通運輸方式的聯運折算系數;μi—某種交通運輸方式的貨物入庫比例;—重復庫存量折算系數;ω—扣除由交通用地提供堆場的大宗貨物占貨物運輸總量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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