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實現船上4G雷達可折疊的基座裝置及船舶在審
| 申請號: | 202211048152.X | 申請日: | 2022-08-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5556889A | 公開(公告)日: | 2023-01-03 |
| 發明(設計)人: | 許帆;金慶云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江南長興造船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3B49/00 | 分類號: | B63B49/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智力專利商標事務所(普通合伙) 31105 | 代理人: | 周濤 |
| 地址: | 201913 上海市***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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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實現 船上 雷達 可折疊 基座 裝置 船舶 | ||
1.一種實現船上4G雷達可折疊的基座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基座裝置主要包括有米字型基座(1)、固定式下部結構和可折疊上部結構,該固定式下部結構底部固定在船體上,在固定式下部結構的頂部安裝所有的可折疊上部結構,所述的米字型基座(1)固定在所述的可折疊上部結構的上表面端部,所述的4G雷達可拆裝地安裝在所述的米字型基座(1)上;
所述固定式下部結構包括同軸設置的底部圓柱主體和頂部圓盤體,在所述底部圓柱主體中設有中空的內腔,該內腔在底部圓柱主體的底部作為底部進線孔(3),所述頂部圓盤體中部設有圓孔與所述底部圓柱主體的內腔聯通,在所述底部圓柱主體的外壁四周設有多個加強腳撐(2),在其中一個加強腳撐(2)上設有底部固定孔;
所述的可折疊上部結構包括底部圓盤體和上部支撐體,所述底部圓盤體與所述頂部圓盤體形狀相同,且所述底部圓盤體與所述頂部圓盤體在邊緣處為鉸鏈連接以實現繞一邊翻折,所述的上部支撐體一端同軸固定在所述的底部圓盤體上,另一端作為自由端向外側延伸出底部圓盤體的圓周,所述的米字型基座緊貼地固定在所述自由端的上表面,在所述底部圓盤體的側壁上設有頂部出線孔(8),該頂部出線孔(8)連通于所述頂部圓盤體上的圓孔,在所述底部圓盤體上表面遠離上部支撐體的一側邊緣處設有一個頂部固定環(10),該頂部固定環(10)的外側為連接所述底部圓盤體和頂部圓盤體的鉸鏈(4),在所述底部圓盤體和頂部圓盤體上對應設有多個緊固孔;
在正常狀態下,船舶航行于無限制要求的水域,所述固定式下部結構焊接在船體甲板上,所述的加強腳撐(2)分別與船體甲板和固定式下部結構焊接固定,所述的可折疊上部結構安裝固定在所述的固定式下部結構上,通過螺栓(5)穿過所述緊固孔(11)并利用螺母(6)固定,可折疊上部結構中的上部支撐體自由端伸出于船體的外側,以將固定在所述米字型基座(1)上的4G雷達伸出于船體外側實現探測;
在收起狀態下,船舶駛入包括巴拿馬運河在內的限制區域,所述的可折疊上部結構從所述的固定式下部結構向上翻折,所述米字型基座(1)上的4G雷達翻折后縮回到船體甲板上,使用集裝箱綁扎拉桿,分別連接所述頂部固定環(10)和底部固定孔(3)實現翻折后的固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實現船上4G雷達可折疊的基座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式下部結構底部固定在船體上的位置包括有兩側船舷,船頭和船尾。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實現船上4G雷達可折疊的基座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上部支撐體的底部設有綁扎扁條(9),該綁扎扁條(9)為長條形,沿著所述上部支撐體的底部中心線布置。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實現船上4G雷達可折疊的基座裝置,其特征在于,連接所述4G雷達的線纜依次穿過底部進線孔(3)、底部圓柱主體內腔、頂部圓盤體圓孔、底部圓盤體上頂部出線孔(8),并沿著所述上部支撐體的底部,經綁扎扁條(9)進入到所述的米字型基座(1)。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實現船上4G雷達可折疊的基座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米字型基座(1)為方形板狀結構,在方形板狀結構中部設有米字型開槽,在米字型開槽的中間為一個用以線纜穿過的圓孔。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實現船上4G雷達可折疊的基座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米字型基座(1)以焊接的方式固定在所述上部支撐體的自由端,且在自由端上設有供線纜穿過的中心孔,該中心孔與米字型開槽的圓孔對齊。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實現船上4G雷達可折疊的基座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頂部出線孔(8)位于底部圓盤體的側壁上且處在所述上部支撐體的底部中心位置。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實現船上4G雷達可折疊的基座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收起狀態下,所述可折疊上部結構繞所述的鉸鏈(4)在固定式下部結構的頂部圓盤體向上旋轉90度。
9.一種船舶,該船舶上設有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基座裝置,以實現4G雷達在限制區域的可折疊功能,該限制區域包括巴拿馬運河在內的運河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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