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動車的側支控制系統和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210960086.7 | 申請日: | 2022-08-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5339551A | 公開(公告)日: | 2022-11-15 |
| 發明(設計)人: | 張帆;高慧新;周思屯;李尚展;張小彬;程偉;李成虎;閆海霞 | 申請(專利權)人: | 天津愛瑪車業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H1/02 | 分類號: | B62H1/02;B62J3/12;B62J50/22;B62J2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宏宇專利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11463 | 代理人: | 徐麗 |
| 地址: | 301600 天津市*** | 國省代碼: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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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車 控制系統 方法 | ||
1.一種電動車的側支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包括:報警器、儀表和控制器,所述報警器和所述儀表分別與所述控制器相連接;
所述報警器,用于檢測電動車的當前狀態和輪動轉速,并將所述當前狀態和所述輪動轉速發送給所述控制器;
所述控制器,用于根據所述當前狀態和所述輪動轉速,控制側支抬起或放下,并生成控制指令信息,將所述控制指令信息發送給所述儀表;
所述儀表,用于根據所述控制指令信息生成提示信息,并顯示所述提示信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的側支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用于在所述當前狀態為上電或解防狀態的情況下,并且當所述輪動轉速大于預設速度閾值時,控制所述側支抬起,并生成抬起指令信息。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車的側支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用于在所述當前狀態為下電或設防狀態的情況下,并且當所述輪動轉速為0時,控制所述側支放下,并生成放下指令信息。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車的側支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報警器,用于根據所述抬起指令信息或所述放下指令信息進行播報提示。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車的側支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儀表,用于根據所述抬起指令信息生成抬起指示信息,并顯示所述抬起指示信息;
或者,
根據所述放下指令信息生成放下指示信息,并顯示所述放下指示信息。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車的側支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解防狀態為整車下電并且不處于上鎖狀態;所述設防狀態為所述整車下電并且處于上鎖狀態。
7.一種電動車的側支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應用于權利要求1至6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的側支控制系統,所述系統包括報警器、儀表和控制器,所述方法包括:
所述報警器檢測電動車的當前狀態和輪動轉速,并將所述當前狀態和所述輪動轉速發送給所述控制器;
所述控制器根據所述當前狀態和所述輪動轉速,控制側支抬起或放下,并生成控制指令信息,將所述控制指令信息發送給所述儀表;
所述儀表根據所述控制指令信息生成提示信息,并顯示所述提示信息。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動車的側支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根據所述當前狀態和所述輪動轉速,控制側支抬起或放下,并生成控制指令信息,包括:
在所述當前狀態為上電或解防狀態的情況下,并且當所述輪動轉速大于預設速度閾值時,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側支抬起,并生成抬起指令信息。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動車的側支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根據所述當前狀態和所述輪動轉速,控制側支抬起或放下,并生成控制指令信息,包括:
在所述當前狀態為下電或設防狀態的情況下,并且當所述輪動轉速為0時,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側支放下,并生成放下指令信息。
10.一種電子設備,包括存儲器、處理器,所述存儲器上存儲有可在所述處理器上運行的計算機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處理器執行所述計算機程序時實現上述權利要求7至9任一項所述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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