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適用于青藏高原地區的羊糞有機肥制備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210551994.0 | 申請日: | 2022-05-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5368169A | 公開(公告)日: | 2022-11-22 |
| 發明(設計)人: | 徐春城;蔡瑞;張帥;崔欣雨;王妍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農業大學 |
| 主分類號: | C05F15/00 | 分類號: | C05F15/00;C05F17/5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路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002 | 代理人: | 黃爽 |
| 地址: | 100193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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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適用于 青藏高原 地區 有機肥 制備 方法 | ||
1.適用于青藏高原地區的羊糞有機肥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1)靜置堆肥發酵:將羊糞與調理劑按干重比4:1混勻,調節混合物料的初始含水率為40-60%,物料堆高0.5-2m,發酵環境溫度控制在0-30℃,進行3-5天靜置堆肥發酵,然后,將20-25%該階段發酵堆料保留在該區域,作為下一批新原料的腐熟劑,將剩余發酵堆料轉移至發酵池進入下個階段發酵;
其中,所述調理劑為粉碎的油菜秸稈和/或木屑;
(2)第一次好氧發酵:發酵池中發酵堆料堆積高度為1-2.5m,發酵環境溫度控制在0-30℃,若發酵堆料的初始含水率為40-45%,2-3天補水1次和4天翻堆1次,每次補水至40-45%;若發酵堆料的初始含水率為45-50%,3-4天補水1次和4天翻堆1次,每次補水至50-60%;
每批堆料在該階段發酵12-16天,得到有機肥半成品;
(3)第二次好氧發酵:將有機肥半成品轉移至二次發酵池,堆積高度為1-2.5m,4-7天翻堆1次,每次翻堆調節水分,控制水分含量在35-45%,直至堆體溫度連續3天在環境溫度上下5℃范圍內;
每批堆料在該階段發酵12-16天;
發酵結束后,進行風干,即得有機肥成品。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初次發酵還包括向混合物料中添加商業菌劑的步驟。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初次發酵還包括:將羊糞與調理劑按干重比4:1混勻,調節混合物料的初始含水率為40-50%,物料堆高1-2.5m;初次發酵在堆肥原料混搭且添加水分后在溫室內進行桶裝發酵得高溫期堆料。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夏季將混合物料的初始含水率控制在45-50%,其他季節將混合物料的初始含水率控制在40-45%。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中,夏季將發酵堆料的初始含水率控制在45-50%,其他季節將混合物料的初始含水率控制在40-45%,2-3天補水1次和4天翻堆1次。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堆料的堆積區域面積與步驟(3)有機肥半成品的堆積區域面積相同,且至少為步驟(1)混合物料堆積區域面積的3倍。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羊糞經粉碎處理后再與調理劑混合,相應地步驟(2)和(3)的翻堆頻率為2天翻堆1次,發酵時間減少三分之一。
8.根據權利要求1-7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將保留的發酵堆料作為腐熟劑,按照20-25%的重量比添加至新的混合物料中。
9.按照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方法制得的羊糞有機肥。
10.權利要求9所述羊糞有機肥在農業生產中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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