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混合動力車的發電方法、裝置及車輛有效
| 申請號: | 202210376572.4 | 申請日: | 2022-04-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435341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7-08 |
| 發明(設計)人: | 張巖;董偉民;王立坤;張朝建;鄭強;馮燕 | 申請(專利權)人: | 臨工集團濟南重機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W20/15 | 分類號: | B60W20/15;B60W10/06;B60W10/08;B60W10/2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王風茹 |
| 地址: | 250104 山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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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混合 動力 發電 方法 裝置 車輛 | ||
1.一種混合動力車的發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合動力車包括發動機、發電機、動力電池和電動機,所述發動機用于驅動所述發電機發電,以對所述動力電池進行充電,所述動力電池用于為所述電動機提供電能,所述發電方法包括:
獲取所述混合動力車當前的電池荷電狀態SOC值以及電動機驅動功率;
根據不同狀態下的所述SOC值結合所述電動機驅動功率,確定發電機請求發電功率;
根據所述發電機請求發電功率和電能轉換效率確定所需的請求發動機功率;
其中,所述請求發動機功率通過調節所述發動機的轉速和扭矩實現;
所述混合動力車包括緩速手柄;
所述根據不同狀態下的所述SOC值結合所述電動機驅動功率,確定發電機請求發電功率,包括:階段發電策略,
將所述SOC值作為判斷標準,根據所述SOC值的變化趨勢結合緩速手柄狀態確定電池最大放電功率系數K;
將所述電池最大放電功率系數K乘以電池最大允許放電功率得到電池最大放電功率;
結合所述電動機驅動功率,將所述發電機請求發電功率分為多個檔位;或,
所述根據不同狀態下的所述SOC值結合所述電動機驅動功率,確定發電機請求發電功率,包括:能量跟隨發電策略,
將所述SOC值作為判斷標準;
根據不同所述SOC值,分別判斷電池最大允許輸出功率與所述電動機驅動功率,以及電池最大允許輸出功率與電池實際輸出功率之間的關系;
基于所述電池最大允許輸出功率、所述電動機驅動功率和所述電池實際輸出功率的大小關系確定所述發電機請求發電功率的具體數值。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動力車的發電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階段發電策略中,所述根據所述SOC值的變化趨勢結合緩速手柄狀態確定電池最大放電功率系數K,包括:
判斷所述緩速手柄狀態,當所述緩速手柄狀態H=1時,所述電池最大放電功率系數K=0;
當所述緩速手柄狀態H=0時,則繼續判斷所述SOC值的狀態;
所述當所述緩速手柄狀態H=0時,則繼續判斷所述SOC值的狀態,包括:
當SOC≤a%時,K為第一常數;
當a%SOC≤b%時,判定所述SOC值從a%增加至b%,且緩速器關閉時長超過預設時間時,K為第二常數;
當a%SOC≤b%時,判定所述SOC值從a%增加至b%,且緩速器關閉時長不超過預設時間時,K為第三常數;
當a%SOC≤b%時,判定所述SOC值從b%降低至a%,且緩速器關閉時長超過預設時間時,K為第四常數;
當a%SOC≤b%時,判定所述SOC值從b%降低至a%,且緩速器關閉時長不超過預設時間時,K為第五常數;
當SOCb%時,K為第六常數。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混合動力車的發電方法,其特征在于,
按照下列公式計算所述發電機請求發電功率:
PG1=PM2-K×PB2;
其中,PG1為所述發電機的請求發電功率,PM2為所述電動機的驅動電氣功率,K為所述動力電池的最大放電功率系數,PB2為所述動力電池的最大允許輸出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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