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報警燈的控制方法、裝置、設備及存儲介質在審
| 申請號: | 202210244887.3 | 申請日: | 2022-03-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615779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6-10 |
| 發明(設計)人: | 徐雷;劉朝陽;趙穎慧;蔡旭;樊永友;鄭紅麗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第一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5B47/16 | 分類號: | H05B47/16;B60K35/00;B60Q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遠智匯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659 | 代理人: | 魯艷萍 |
| 地址: | 130011 吉林省長*** | 國省代碼: | 吉林;22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警燈 控制 方法 裝置 設備 存儲 介質 | ||
1.一種報警燈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判斷待工作報警燈的報警條件是否成立,若成立,則確定所述待工作報警燈的閃爍頻率;
確定是否存在所述閃爍頻率下處于工作狀態的當前閃爍報警燈,若是,則獲取所述閃爍頻率對應的共用計時器的共用計時器值;其中,所述共用計時器值與所述當前閃爍報警燈對應的第二計時器的第二計時器值一致;
將所述共用計時器值發送至所述待工作報警燈的第一計時器,根據所述第一計時器的第一計時器值控制所述待工作報警燈閃爍,實現所述待工作報警燈與所述當前閃爍報警燈同頻閃爍。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確定所述待工作報警燈的閃爍頻率之前,還包括:
判斷所述待工作報警燈是否為預設的燈光閃爍的報警燈;
若是,則確定所述待工作報警燈的閃爍頻率;
若否,則根據預設的報警燈點亮時間,控制所述待工作報警燈的亮滅。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確定是否存在所述閃爍頻率下處于工作狀態的當前閃爍報警燈之后,還包括:
若不存在所述閃爍頻率下處于工作狀態的當前閃爍報警燈,則控制所述待工作報警燈根據預設的閃爍頻率進行閃爍,更新所述待工作報警燈的第一計時器的第一計時器值;
將所述待工作報警燈確定為所述當前閃爍報警燈,并將所述第一計時器值賦值給預設的共用計時器,作為所述共用計時器的共用計時器值;
實時更新所述共用計時器值。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據所述第一計時器的第一計時器值控制所述待工作報警燈閃爍,包括:
實時更新所述第一計時器值;
若所述第一計時器值位于亮周期,則點亮所述待工作報警燈;
若所述第一計時器值位于滅周期,則熄滅所述待工作報警燈。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根據所述第一計時器的第一計時器值控制所述待工作報警燈閃爍之后,還包括:
判斷是否還存在所述閃爍頻率下處于工作狀態的報警燈,若否,則將所述共用計時器的共用計時器值恢復為預設的初始值。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據所述第一計時器的第一計時器值控制所述待工作報警燈閃爍,包括:
控制所述待工作報警燈保持點亮;
判斷所述第一計時器值是否滿足預設的第一閃爍條件,若是,則根據預設的閃爍頻率,控制所述待工作報警燈閃爍。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據所述第一計時器的第一計時器值控制所述待工作報警燈閃爍,包括:
控制所述待工作報警燈保持熄滅;
判斷所述第一計時器值是否滿足預設的第二閃爍條件,若是,則根據預設的閃爍頻率,控制所述待工作報警燈閃爍。
8.一種報警燈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閃爍頻率確定模塊,用于判斷待工作報警燈的報警條件是否成立,若成立,則確定所述待工作報警燈的閃爍頻率;
共用計時器值確定模塊,用于確定是否存在所述閃爍頻率下處于工作狀態的當前閃爍報警燈,若是,則獲取所述閃爍頻率對應的共用計時器的共用計時器值;其中,所述共用計時器值與所述當前閃爍報警燈對應的第二計時器的第二計時器值一致;
報警燈控制模塊,用于將所述共用計時器值發送至所述待工作報警燈的第一計時器,根據所述第一計時器的第一計時器值控制所述待工作報警燈閃爍,實現所述待工作報警燈與所述當前閃爍報警燈同頻閃爍。
9.一種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設備包括:
至少一個處理器;以及
與所述至少一個處理器通信連接的存儲器;其中,
所述存儲器存儲有可被所述至少一個處理器執行的計算機程序,所述計算機程序被所述至少一個處理器執行,以使所述至少一個處理器能夠執行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報警燈的控制方法。
10.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特征在于,所述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存儲有計算機指令,所述計算機指令用于使處理器執行時實現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報警燈的控制方法。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中國第一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未經中國第一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210244887.3/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